检察官说法

检察官说法

刘菊花绞尽脑汁通过替身拍片换取“轻伤”鉴定,陷入了犯罪泥潭,还给亲友带来无妄之灾。究其原因一方面法律意识淡薄、不懂法,另一方面暴露了司法鉴定部门存在监管漏洞。

针对刘菊花认为自己“不构成诬告陷害罪”的申诉理由,承办申诉的检察官进一步解释说,诬告陷害罪要求一个单一行为,即向公安、司法等机关作出虚假告发,具体到本案,刘菊花主动为公安鉴定部门送来虚假医学影像证据,该行为足以引起公安、司法机关对邹同华刑事追究,就属于“情节严重”。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和第三百零七条规定,诬告陷害他人和帮助他人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所以,法院对被告人的量刑在法律合理的框架内。(https://www.daowen.com)

比欺骗更可怕的是盲从。对于旺立红夫妇来说,当他们以刘菊花的方向一拥而上,结果步入犯罪泥潭,可悲可叹,东施效颦成笑话。从另一方面来说,生活中,尤其因矛盾发生冲突后,别总是从个人角度出发,有意无意地夸大或捏造与己有利的事实,这种私心意识与算计带来的危害非常可怕,一旦控诉被公安、司法机关认定是虚假事实,就可能引发新的犯罪。法律会因为你私下的小动作没有办法保护你。因此,面对矛盾,特别是刑事纠纷,切记要忠于案件本来面貌,实事求是讲真话,做到内诚于心,外化于行。愿人们以此案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