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是正当防卫还是故意伤害

◎ 是正当防卫还是故意伤害

这起致伤歹徒的故意伤害案迅速在当地闹得沸沸扬扬,群众议论纷纷,一些法律专业人士也各抒己见。有的村民同情小王的遭遇站在他一边:“与歹徒搏斗不确定因素多,你若手下留情就有可能被歹徒打伤吃大亏后果不堪设想,所以对待歹徒不可手软……歹徒受轻伤罪有应得。”“小王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但也有人认为:“吕风赤手空拳误入其宅在没有造成对方任何人身和财产损害时,对方却往死里暴打‘歹徒’,这种行为是不是有些过激且很残忍?毕竟坏人的人权与我们每一个人的权利一样,同等重要。”

对此,检察院公诉机关认为:王顺防卫限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重大损害,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不属于正当防卫。本案中,吕风喝多酒头晕误入民宅后,急忙从王顺家出来,王顺认为家中失窃追上将其拽倒在地,实施一系列擒拿“歹徒”的必要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但是,当“歹徒”倒地处于反抗能力明显减弱后,此时吕风的行为对王顺已不构成现实危险,而他使用砖头,并且两次砸击对方头部,其主观存有伤害歹徒的故意。头部属于人体要害致命部位,吕风的头伤经法医鉴定长达6厘米,救治不及时有导致重伤甚至死亡的严重后果。再者,王顺在吕风倒地后也可以选择低于轻伤后果的其他方式便可将其制伏,而王顺使用砖头,防护手段明显超过对方的反抗能力,造成伤害的后果也非常严重。因此,王顺应对造成的伤害结果承担责任,所以构成故意伤害罪。

一审、二审法院进行审理后均支持公诉机关的意见,他们认为,王顺追上被害人吕风后用砖头两次击打被害人的行为,其行为已是故意伤害,不属于正当防卫。(https://www.daowen.com)

该案也为我们带来深刻警示:每个守法公民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时,只有真正学透理解正当防卫法律知识的内涵和实质,才能正确灵活使用,切不可一知半解就盲目采取过激行为,越过法律赋予权利的底线。否则,后果可能会被对方牵着鼻子走,由有理之辩陷入无理之争,承担本可以避免的法律责任。(刊于2010年第24期检察风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