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放

案情回放

1998年3月30日下午,沙河市的孙尚军因为与姐姐发生经济纠纷,将自己的亲外甥劫持到当地一家旅馆内,关押长达24小时之久。1998年7月17日,沙河市法院以非法拘谨罪判处孙尚军拘役6个月,宣告缓刑1年。

身负刑罚却顶风作案。1998年农历腊月初二,孙尚军伙同王某等五人携带剪钳、脚扣、大捆麻袋流窜至沙河市姚庄村东,爬上电杆,盗割使用中的农用电缆达2500米,销赃共计2096元。随后,孙尚军参与另外三起电缆盗窃案。1999年11月4日,沙河市法院撤销孙尚军缓刑刑罚,以非法拘禁罪和破坏电力设备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2年。

2008年9月,孙尚军刑满释放,在当地某煤矿干活,但不久煤矿关闭,失去工作。在找工作中,孙尚军被非法小中介骗走2000元“介绍费”,对社会产生强烈不满情绪。2009年3月4日,在“金钱”欲望驱使下,孙尚军住进三姐家,趁该村庙会时机,将一个6岁男孩骗至一间破房屋内,将其杀害。随后,孙尚军向死者父亲打电话,以绑架为由索要15万元。

2009年3月6日,孙尚军因涉嫌绑架罪被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12日被逮捕。2010年5月14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绑架罪判处孙尚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https://www.daowen.com)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孙尚军驾驶技术非常出色,只要勤劳、肯吃苦,出狱后以他的能力完全可以“赚”很多钱,及早富裕起来……其实,只要他走正路,没有钱的穷日子在今天的社会也一样能生活。遇到生活难题时,可以申请政府低保,还有社会许多好心人救助。

目前,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率一直不断攀升,据统计大案要案有40%左右是由刑释人员所为。这一现象引起市检察院张卷良检察长高度关注:“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的主要原因是,刑释人员后续教育工作跟不上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节奏。一些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后,由于自身素质差等原因,一遇到挫折打击,便不能理智对待、正确处理,从而萌发重新犯罪的动机,最终铤而走险,坠入犯罪深渊,轻易失去了狱中的改造成果。社会对服刑人员的歧视也是导致他们再犯罪的因素之一。因此,刑释人员教育工作不仅需要政府加快完善的步伐,更需要我们整个社会的关注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