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追加新被告,飞来的横祸该谁担责
对于销户的用电设备,银行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吗?拆除销户的用电设备应该是谁的职责?这起电力侵权纠纷前波未平再起涟漪,马汇峰和兴胜公司也被法院追加成被告。11月10日下午,庭审再次展开,但马汇峰没在法庭现身。马汇峰和雇佣他的兴胜公司该不该担责呢?庭上,兴胜公司代理人指出:“我公司向这家银行派遣员工中并没有原告方文华,原告与我公司无任何劳务关系,即便我公司员工马汇峰与方文华存在帮工关系,也不是本案审理的侵权之诉。因此,原告的证据不能证明我公司该承担相关电击事故赔偿责任,请求驳回原告对我公司的起诉。”
对此,供电公司坚持认为触电事故应由银行担责:“银行与兴胜公司签订《服务项目外包合同》约定兴胜公司为银行所辖水、电、暖提供维修服务,这是银行跟兴胜公司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银行掌控配电室的钥匙,由银行管理维护用电设备,供电公司实际上失去了对用电设备的控制权。”
两次庭审后,案件事实逐渐明朗,但出庭的被告三方都感到自己满腹委屈,那么这起“电老虎”伤人事故该由谁担责?合议庭评议讨论后达成共识:“事发地点的变压器已于2012年5月22日销户,银行不再具有支配管理销户高压危险设施的义务。依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用户销户,须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办理:销户必须停止全部用电容量的使用;查验用电计量装置完好性后,拆除接户线和用电计量装置……’被告供电公司是事发地点高压电的实际经营者,该人身损害事故是因供电公司未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对销户电力设备接户线长时间不拆除、不断电所致。受害人方文华不存在故意和过失,应支持其赔偿诉求。”(https://www.daowen.com)
2015年11月20日,桥东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供电公司赔偿原告方文华医疗费、住院费等各类费用共计131万元,并给付银行垫付方文华的32万元医药费。
接到判决书,供电公司和受害人方文华提起上诉。毋庸置疑的是,因疏忽大意致使笼子中的“电老虎”跑出笼子惹祸,监管者是一定要承担赔偿责任的!2016年1月,市中级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