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法体系

三、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法体系

我国正处于一个经济快速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全面深化的重要时期,要彻底消除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中存在的不合理现象是不现实的,但是通过立法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刑事被害人救助法体系还是可以实现的。一方面,建立公正合理的刑事被害人救助法律体系意义深远。被害人与犯罪分子及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之间各种行为,相互间互动、制约等关系,需要按照一定的统一规则进行运转,如果没有或缺少统一性,那么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必然面临不确定的前景和不可预期的后果,从而出现新的社会不公平、不公正现象。另一方面随着刑事被害人救助法体系构建,刑事被害人救助与社会救助的关系衔接更加稳妥、密切。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法有助于划清刑事被害人救助与社会救助制度的区别,又能通过刑事被害人救助法实现两者的交叉使被害人得到充分救助,实现规范、合理、公平、公正的运作,从而达到社会和谐。

程序是看得见的正义,是制度的保障。通过立法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法正是通过程序的完善,保障被害人救助措施的有序进行,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程序正当是保障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实施的各个阶段不出现问题的有效手段。第一,统一刑事被害人救助标准和审核程序。通过立法途径统一刑事被害人救助的标准和程序,包括救助资金数额标准,涵盖的被害人伤残、家庭损害等情况;统一受害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司法机关审批程序,统一审核时限,防止出现拖延等不规范问题,避免救助的随意性。第二,增设调查程序和追偿机制。调查内容包括:家庭人口、年收入情况及受害人或亲属受到伤害的实际情况。调查结束后,调查结果在当地媒体公开、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通过立法赋予公民对刑事被害人救助的监督权力,确定救助信息公开的方式,明晰举报、投诉等具体监督的程序。另外,还要设立追偿制度。实践中,一些刑事被害人获得国家救助金后,出现未抓获的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先前证据不足的案件由于发现新证据而能够定案追究犯罪嫌疑人刑责,以及先前没有民事赔偿能力的被告人有了赔偿能力后,国家往往不能及时追偿到先前支付被害人的救助金,而受到损失。通过立法建立一套科学的完善追偿机制,通过追偿制度,保障国家利益不损害。第三,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法有助于救助方式多元化。单一的“输血式”现金救助形式难以满足司法实践中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需求。在物质、现金救助外,立法还可以创设针对刑事被害人特殊群体特点的多元救助方式。如心理咨询、就业指导等特殊救助方式。(https://www.daowen.com)

总之,无论是从现行的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分析,还是在司法实践中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遇到的问题都可以看出构建被害人救助法体系,是时代进步、社会发展的大趋势。我们应顺应潮流,满足百姓呼声,加快刑事被害人立法步伐,让刑事被害人实实在在感受到我们国家“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司法理念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无比优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