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3 变形监测

4.1.3 变形监测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泥石流),为保证施工安全及工程安全,必须密切注意滑坡体的稳定性,及泥石流与降水情况,发现隐患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监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施工期间的监测,第二阶段为完工后的工程监测。

1.施工期间的监测

施工期间进行监测的目的主要是观测施工活动对危岩体及变形体的影响。一方面,施工安全监测对泥石流河道两侧及两岸崩塌滑坡的地面变形,掌握施工期间和崩塌滑坡可能提供参与泥石流活动的固体物质储量、泥石流发生的可能性、规模、严重程度及对工程的影响,施工安全监测采用24小时定时观测,信息及时反馈,以供有关方面决断,确保施工安全;另一方面,通过现场监测反馈信息,优化设计和施工工艺,实行信息化施工。

进场后,在斜坡地段取具代表性的位置设置变形观测点,并加强保护,观测点应按永久观测点设置,便以工程完工后继续使用。此外,应派专人进行现场巡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应急措施。观测时间和次数应根据施工过程和降雨等情况合理制定。若已设监测点需要移位,应及时补设。

监测方法:主要是对泥石流流域的降雨监测,为泥石流的灾害的预报提供实测资料。雨量监测主要采用的是自计式雨量计。

监测频次:根据项目实情设置暴雨工况(极度气候)适当增加检测次数。

2.完工后的工程监测

工程施工结束后,须设立长期观测点对斜坡定期进行观测。监测的周期应视灾害体的活跃程度及季节变化等情况而定。在遇暴雨、发现滑速增快或监测过程中发现有大滑动的可能时,应立即缩短观测周期,及时增加观测次数。工程质量监测主要是检验工程质量,监测方法主要是监测坝体位移与沉降,主要采用的是水准仪、全站仪或经纬仪。

监测周期:施工完成后,监测周期为一个完整的水文年(特殊规定,可以适当增加检测年限)。

监测频次:每两周一次,以检验治理效果。

3.监测方法

根据施工设计图和《崩塌、滑坡、泥石流监测规范》《建筑变形测量规程》相关规定,对坡体进行必要的变形观测,观测点在斜坡上中下分别设置。

观测点埋设时,在坡面上开凿一深度和长宽均不小于20 cm的凹坑,并清理干净,再用1:1水泥砂浆填充并捣实,在砂浆中部插入中部油“十字”标记的短钢筋,用铁板将砂浆抹成中间高周边低的形状,并保证钢筋顶外露1 cm左右。最后在观测点附近用油漆编号并作明显标记和编号,以便寻找。

变形监测一律采用大地测量法,每次观测必须做好观测记录并整理成果,同时根据观测结果绘制“时间-变形”曲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