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10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安全生产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一切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为副组长,工程技术科长、安全质量科长、后勤保障科长、项目部专职安全员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队设专职安全员,各作业班(组)设专职安全员,形成一个强有力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体系。详见《安全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图》。
图4 安全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图
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经理、副经理(若有)、项目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1)对项目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全面领导和管理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指示制度、办法,制定单位有关的安全生产的制度、规定、措施。
(3)随时了解本项目安全生产状况,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分析安全情况、安全趋势,找出存在问题,采取措施并组织实施。
(4)施工前,组织制定安全措施,对重点工程、关键工序(部位)和采用新技术、新结构、新工艺作业、冬雨季施工、使用交叉、高空作业及其他危险性大的工程等,组织制订专项安全措施,并向参加施工的全体职工进行技术交底,并经常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5)审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积极组织力量,确保计划实施,并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6)每月组织一次全项目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施工方法、劳动组合、设备、工具、生产、安全设施等情况,及时消除隐患,项目部无力量解决的问题,要采取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
(7)组织定期安全教育,工人调换岗位的安全教育。协助上级组织好特殊工种工作的培训、考试、发证工作。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应及时调离特殊工种岗位。
(8)充分发挥安质人员的作用,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他们大胆开展工作。
(9)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措施项目完成情况,负责执行职代会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决议和处理有关提案。
(10)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防护、防寒用品,并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发生重伤以上事故,要立即亲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防止事态扩大,并将事故及时上报,采取预防重复性事故的措施,主持重伤及多人轻伤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事故调查报告。
2.安全质量科长安全职责
(1)监督检查本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以及上级颁发的条例、规则、规定、细则、制度、办法、措施以及开展安全活动等。
(2)经常深入施工作业现场,掌握安全动态,提出整改意见,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遇有险情或危及人身安全时,有权暂停生产或指挥作业人员撤离险区,并立即报告给有关领导处理。
(3)参加安全会议及生产会议,参加伤亡事故与行车事故的调查分析,定期研究事故发生、发展趋势和重大安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和要求。
(4)监督检查和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及特殊工种工人的培训、考试、发证工作。
(5)参加项目经理部组织的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用安全通知书等形式上报下达,限期改进。
(6)督促检查劳保经费的使用是否合理;参加工程安全科研成果和技术鉴定。
(7)负责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督促功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安全技术规定,安全操作细则,施工安全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推广安全系统工程等现代化管理办法。
(8)及时编写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
(9)负责上报安全事故及安全统计报表。
3.安全工程师职责
(1)监督检查项目部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以及上级和业主颁发的条例、规则、规定、细则、制度、办法、措施以及开展安全活动等情况。
(2)制定详尽的安全施工措施,并监督执行。
(3)经常深入施工作业现场,掌握安全动态,提出整改意见,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遇有险情或危及人身安全时,有权暂停生产并指挥作业人员撤离险区,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4)参加各种有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用通知书等形式及时上报下达,并要求违章单位限期改进。
(5)监督、指导队专职安全员的工作。
4.工程技术科长安全职责
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技术管理责任。
(1)在施工技术管理过程中,贯彻执行上级和本单位有关劳动保护工作和工业卫生的指示、方针、政策、规程、规则和有关制度、文件。
(2)在制订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作业计划时,必须同时制订安全措施计划。
(3)对临时结构需要进行强度、稳定性安全验算,同时提出施工设计,报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批准,并指定专人进行技术交底。
(4)重点工程或技术复杂、危险性大的项目,或采用新技术的工程项目,必须编制专门安全防护措施,并经常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5)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施工方法、生产过程、工地布置、生产机具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生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不安全因素,纠正制止违章作业,发现险情立即停止作业,将人员撤离险区,并及时报告单位领导组织处理。
(6)负责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7)负责提出自制小型机具、防寒、临时生产设施的标准和设计图,经项目总工批准后,督促其实施。
(8)制定季节施工防洪、防寒等安全措施,并督促实施。
(9)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其隐患提出整治方案。
(10)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并提出预防措施建议。
5.施工队长安全职责
(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在工程技术人员指导下对所当班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2)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指示,参与制订并实施安全措施,正确指导工班按照技术交底、施工规则、操作规程、安全规则、措施和各级安全制度等进行施工生产,不违章指挥。
(3)建立健全本队安全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加以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要及时报告项目领导。
(4)随时检查作业环境安全情况和生产机具、设备、道路、安全防护设施等完好情况,保证工人在安全状态下操作。遇有紧急险情,应立即予以制止,并向项目领导报告。
(5)负责组织、督促、检查工班开好班前安全交底会,进行施工中安全检查和安排好交接班工作。
(6)组织工班学习技术操作规程,对工人进行岗位操作教育,及时纠正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随时制止违章作业,教育工人正确使用机具、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品。
(7)组织工班正确使用易燃、易爆物品,随时检查其领发、运送使用和退库情况。
(8)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向上级报告,并保护好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分析。
(9)安全活动情况应及时、准确记录。
6.施工队专职安全员职责
(1)落实项目部专职安全检查工程师和队领导传达的有关安全精神和具体整改措施,将措施进一步细化并传达到班组。
(2)坚持现场跟班作业,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制止并报告队领导或项目部专职安全工程师。
(3)指导班组兼职安全员的工作。
7.工、班(组)长安全职责
(1)在队长的领导下,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下达的安全措施、要求,组织工班落实。
(3)以身作则并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则、制度,听从安质人员在安全生产上的指导,保证安全施工。
(4)随时注意检查工人操作、工作环境、安全设施、生产机具、设备等安全情况和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情况,保证工人在安全状态下操作,发现安全因素,要立即解决,不能解决的应立即向当班施工负责人报告,若情况紧急应立即停止作业,组织工人撤离作业险区,然后报告有关领导。
(5)坚持“三工制度”(即坚持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工中安全检查制度、工后安全评议制度),作业前应会同安全员对施工现场、各种机具、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确认有无问题,并将相关注意事项向工人交代清楚后,方准施工,要始终坚持工间检查和交接制度。
(6)班(组)分散作业时,一般不准单人作业,二人以上须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
(7)合理安排劳力,根据工作体能、技术熟练程度和其他特点分配工作,以防发生事故。
(8)发挥工班安全员的作用,支持其工作,认真听取并积极采纳他们的意见。
(9)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和报告,并保护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分析。
(10)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点、设备,有权拒绝施工和使用,必须坚持特殊工种工人持证操作,对无证的特殊工种工人有权拒绝分配工作,有权拒绝违章操作。
8.岗位工人安全职责
(1)在班(组)长领导下,对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对邻岗的安全负照应责任。
(2)遵守劳动纪律,听从指挥,认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规则、制度,并严格执行。严禁违章作业,并劝阻他人的违章行为。
(3)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特殊工种须持证上岗操作,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无证者操作,在未熟悉机械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的情况下,不能上岗操作。
(4)爱护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及时反映、处理不安全因素,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积极参加事故的抢救工作。
(5)对上级单位或领导忽视安全的错误决定和行为可以越级报告。
9.安全检查程序
(1)根据施工项目的内容和特点编制详细的安全检查内容。
(2)按照安全保证体系中的组织机构、安全目标、安全管理及检查制度组织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小组。
(3)安全检查小组对施工项目进行施工现场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整改,并制定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安全质量检查程序详见图5。
图5 安全检查程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