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相克(胜)

三、五行相克(胜)

“五行相克”是与五行相生并列的一种关系。相克(胜)是指这一事物的性质对另一事物具有抑制和制约的作用。五行相克(胜)体现着五行之间相互制约的关系。例如:

木克土,指木可以掘土,上古的农具多以木头制作;

土克水,指土可以堵水,俗话说的“水来土掩”就是这个意思;

水克火,指水可以灭火;

火克金,指火可以熔化金属;

金克木,指金属器械可以砍伐植物。

相克(胜)又可分为“克(胜)我”和“我克(胜)”两个方面,如“木克我”者为金,“我克”者为土;余可类推。

以上说明,事物不仅有相互滋生的一面,而且还具有相互制约的一面,这样就使得五行之间的关系更加接近自然界本身的辩证过程。

在五行相胜(克)过程中,由于条件或其他因素的作用,使相生相克制化平衡遭到破坏,便会出现相乘、相侮的反常现象。例如: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过于强盛,在克制另一行时由于克制过分,造成被克的对方虚弱不足,或五行中某一行本身过于虚弱,被克时使克我的一方相对增强,而导致本身更加虚弱,这种现象称为“相乘”。例如,木过强,则克土太过,造成土不足;又如,土如不足,由于土本身虚弱,造成木更强,而土自身更加不足。

“相侮”则是指五行中的某一行过于强盛,对原来克我的一行进行反作用,所以相侮又称“反侮”或“反克”。例如,按五行相克的顺序,金本应克木,但在木特别强盛的时候,木不仅不受金的克制,反而对金发生反作用(即反侮)。

相乘、相侮是五行相克中反常的现象,它们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相同的是,它们都是在相克前提下出现的不同现象,而且在相克中两者会同时出现,不同的是,前者是按五行相克次序发生的过强克制,后者则是与五行相克顺序相反方向的克制现象。五行相乘、相侮关系说明,五行的克与被克不是绝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