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的教化作用
我国古代,儒家将音乐艺术对道德的作用扩大到十分重要的地位,提出“乐者,德之华也”“审音而知乐,审乐而知政”“声音之道与政通矣”等观点和主张,认为音乐与国家的政治和安定有着密切的关联,并将音乐与礼、刑、政相提并论,作为治国安邦的重要手段。
古希腊伟大的哲学家柏拉图也认为“音乐教育比其他教育都重要得多”。他说:“节奏与乐调有最强烈的力量浸入人的心灵深处,如果教育方法合适,他们就会拿美来浸润心灵,心灵也就因而美化;如果没有这种适合的教育,心灵也就因而丑化。”他十分强调音乐对人的灵魂所起的净化作用。确实,音乐对人的精神、情操的陶冶有着不可替代的魅力和力量。
音乐艺术能陶冶人的情志。音乐对人的性情、品格的形成具有铸造作用,所谓“直而温,宽而粟,刚而无虞,简而无傲”。音乐不仅使人得到一般情感的满足,更能感化人心,有益于个人的道德修养,使人致善。
孔子作为儒学大师、大学问家,妇孺皆知,而他喜爱音乐,世人则多有不晓。朱载育在《弦歌要旨序》中曾引用说:“子于是日哭则不歌,其非病非哭之日,则无日不弦不歌。”就是说,除了吊丧哭泣的那一天,孔子几乎每天都要歌唱。“子与人歌而善,必使反之,而后和之。”说明孔子虚心向别人学习歌唱。孔子还精通乐器,像弹琴、击磬等,这位伟人为何崇尚音乐?就是因为音乐是修身养性的手段。美妙动听的音乐,化入人的精神境界,从而使人道德完美。所以孔子闻《韶》,可以三月不知肉味,沉醉于它们的“尽善尽美”之中,孔子提倡用音乐来完成个人的修养,通过音乐的潜移默化,使精神境界趋于完美,反映了儒家对人生的积极态度。孔子教授弟子六艺,把礼、乐放在首位,使音乐成为儒家施行教育的主要科目。《论语》中说:“人而不仁如乐何?”将音乐与仁义道德紧密结合在一起。
唐代大医学家孙思邈在《千金要方》中说:“夫养性者……性自为善……性即自善,内外百病皆不悉心,祸乱灾害亦无由作,此养生之大径也。”明代高濂在《遵生八笺》中说:“君子心悟躬行,则养德,养生兼得之矣。”讲道德,重仁义,不患得患失,有利于精神情绪的平和及脏腑功能的协调。《素问·上古天真论》指出:“内无思想之患,以恬愉为务,以自得为功,形体不敝,精神不散,亦可以百数。”人即是具有内在规律的个体,又是有复杂心理活动的社会一分子,道德伦理观念对每个人的身心都有重大影响。道德高尚的人在帮助别人的同时养成了健康高尚的生活情趣,获得了精神上的愉快,而自私邪恶、没有道德的人,则可因为长期以自我为中心而导致身心疾患。
音乐“入人也深”“化人也速”,能深刻强烈地作用于人的意识。由音乐反映出来的天地之灵气,人性之光辉,充实着人的爱心,促使人们爱自然、爱家园、爱祖国、爱正义、爱自由,成为推动人类道德升华的内在动力。音乐的美滋润了人的心灵,在人的心理结构建造过程中,形成一种对美的热爱与追求的心理定势,以美的法则塑造自己,使心灵、情感、个性以及举止、行为、外表都统一在美的基调上。同时音乐是心灵真诚的流露,听众每每随着乐曲任真情自然流泻。《乐记·乐象》中说:“唯乐不可以为伪。”也就是说,在音乐的感召下,人的精神和内心状态都是极为真诚的,能得到真、善、美的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