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工作

纪检监察工作

【“两个责任”落实】 区委始终把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区委常委会进行专题研究9次,切实做到了谋划部署知责、推动落实尽责、出了问题问责。全区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做到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耀州区在全市率先探索将主体责任清单制度推广延伸到各镇(街道)和区级各部门党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书97份。全年共实施党内问责19起,问责党组织10个,问责党员干部18人;实施领导干部问责28起33人,其中党纪处分8人,政纪处分2人,组织处理23人。认真落实任前廉政考试、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全年共组织干部任前廉政考试两次20人,任前谈话58人次,给2180人次出具了党风廉政鉴定。

【作风建设】 坚持深抓实做,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检查组,围绕突出问题,紧盯重要节点,深入重点领域,综合运用专项整治、常态巡查、明察暗访、狠杀“回马枪”等手段,精准发力,铁腕纠风。全年共开展节假日“四风”检查8轮次,印发提醒文件4份,编发提醒信息186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7件,给予党纪处分5人,政纪处分2人,诫勉谈话6人,提醒谈话72人。同时,扎实开展“聚焦主责主业、助力追赶超越”纪律督查行动,共发现和纠正违规违纪问题78个,印发检查督查通报17期,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5份。

【执纪审查】 一是坚持有信必核、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全年共受理信访举报120件次,处置问题线索257件,初核248件,了结142件,函询7件,立案123件,其中县处级1件,乡科级12件,一般干部16件,其他人员9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45人,其中党纪处分138人,政纪处分8人,双重处分1人;收缴违纪资金24.26万元,移送司法机关1人。二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从严要求。全年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种: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第二种: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第三种: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第四种: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处理400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251人次,第二种形态139人次,第三种形态9人次,第四种形态1人次。三是坚持把纪律审查安全工作责任明确到人、落实到岗。完善了“安全文明执纪审查责任书”“保密承诺书”和“廉政承诺书”等制度,严把审查程序、情理谈话、提级协审3大关口,逐案签订“依规依纪安全文明执纪审查目标责任书”。投资55万元建成标准化谈话室10个,投资20余万元实施涉密信息系统分级网络保护项目。

【专项行动】 一是围绕助力精准扶贫脱贫、生态环境保护、规范市场环境3项工作,实施多轮次、高密度、滚动式督查,制定了《耀州区脱贫攻坚挂牌督办问责实施办法》《耀州区严厉打击官商勾结破坏市场秩序,加强工程质量监管领域反腐倡廉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年共印发脱贫攻坚专项督查通报20期,查处扶贫领域问题27件,给予党纪处分34人;查处生态环境领域问题1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2人;查处市场环境领域问题29件,给予党纪处分36人。二是坚持深入基层一线,就农村财务管理、惠农政策执行、基层干部纪律作风等问题开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基层“微腐败”。全年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5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5人,组织处理14人。

【巡察工作】 成立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2017年至2021年巡察工作规划》,明确规定在本届党委任期内要对各镇(街道)党委、区级各部门、党组织实现巡察全覆盖。完成了对照金镇、档案局、供销社、市场监管局的巡察任务,共发现问题67个,发现问题线索22个。配合省、市委做好巡视巡察工作,认领整改任务31项,制定整改措施38条。

【体制改革】 制定了《区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任务分解表》,将承担的4项改革任务进行责任分工,明确了牵头部门、协办部门、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制定出台《镇、街道纪委书记提名考察办法》,有力推动了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的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制定了《区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制度》,形成了“统一管理、联合派驻、分片监督”的工作机制,厘清了“派”和“驻”关系,激发了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派驻监督“派”的优势和“驻”的权威得到有效发挥。按照坚持内涵发展、优化结构,不搞外延扩张和机构、职数、编制“三个不增加”的要求,制定了《耀州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采取“一对一、分层次、全覆盖”的方式,全面摸清了涉改人员编制底数、思想底数和工作底数,为人员转隶、班子任命、机构挂牌等工作完成奠定了基础。

【宣传教育】 以“耀州大讲堂”、夜间党校、干部培训为载体,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党规党纪。邀请省市专家对832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第一书记”进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辅导。组织区纪委业务骨干到各镇(街道)和部分区直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内法规宣传教育9次。在《新耀州》上开设了党风廉政建设专栏,筹备摄制了《柳氏家训》微电影,在镇、村广泛开展“亮家风·晒家训”活动。全年向省市纪委报送纪检监察信息207篇,网评34篇,警示教育材料4篇,省市媒体采用111篇。通过“耀州纪检”微信公众号刊发信息171条。警示教育作用明显,全年共通报74起116人次,曝光73起118人次。

【队伍建设】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主责、助力发展”的工作理念,扎实开展“访民意、解民困、送温暖”党旗领航奔小康活动,扶贫包抓、创文创卫、综合治理等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树立正确用人导向,采取专业培训、以会代训、跟案专训等方式,选派9名干部到省市纪委机关挂职锻炼,组织47人次参加上级业务培训。通过公务员招考、公开选调等方式,全年共有23名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改进工作作风,转变会风文风,精简会议文件,严格执行车辆使用、签到签退、人员去向公布等内部管理制度,有效防止了“灯下黑”。

(审稿:张永佳 撰稿:刘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