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存在的问题

二、基层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存在的问题

(一)镇(街道)、部门主要领导过分依赖纪委(纪检组)。有的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除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斗争都推给纪委去做,由纪委大包大揽而外,有时还把涉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问题也明确要求纪检监察组织参与处理,过分相信与依赖纪委,认识上缺乏一定的高度,存在一定的误区,导致纪委监督责任错位。有的职能部门还是指望靠纪委“牵头”推动工作,或出于担心管不了、怕担责等动机,不愿履行责任,致使有的工作在纪委退出后,出现监管空档。

(二)纪委组织协调作用发挥不充分。在当前高压反腐的大环境下,纪委作为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执纪监督作用日益彰显,但纪委执纪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监督的协调联动还不够,对权力制约监督和反腐败的整体合力还未形成。

(三)基层纪检干部力量薄弱。一是部分镇(街道)纪委书记空缺,目前我区11个镇(街道),其中锦阳街道、董家河镇无纪委书记,由其他班子成员兼任纪委书记,由于均为兼职,未能聚焦主业,导致工作精力不足,顾此失彼。二是纪检监察队伍不稳定。部分镇(街道)、纪工委没有相对固定的、专业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大部分镇(街道)纪检干部身兼数职,没有更多的精力去做本职工作,以至有时只能忙于应付。

(四)有的基层纪委不敢大胆履职。由于体制原因,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纪检组)工作上要服从于同级党委(党工委)的安排部署,经费开支要同级党委(党工委)的支持,往往导致基层纪委对于同级党委不敢监督,怕大胆工作伤及情面,得罪领导,心存畏惧,不敢履职,特别是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最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领导不满意,以后工作难以开展,导致监督责任没有落实到位。其次,有的纪检干部只求平稳,不愿履职,对本职工作漠不关心,主业、副业严重倒置,敷衍塞责,不负责任,工作推一下,动一下,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