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耀州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
为加快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不断提高群众健康水平,深入推进我区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发展,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按照中、省、市卫生与健康大会、医改工作会议精神和《铜川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铜政发〔2016〕48号)《铜川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铜政办发〔2016〕55号)和《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铜政办发〔2016〕7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现全区医疗卫生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全民医疗保障制度运行效率进一步提升,药品供应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公平性与可及性进一步增强,医务人员积极性与创造力进一步激发,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到2017年底,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公立医院公益性、医务人员积极性、患者实惠性三统一的改革效果基本实现;医联体建设步伐加快,基层医疗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形成优质医疗资源上下贯通的新机制;分级诊疗取得突破,基层首诊比例显著提高,基层医疗机构诊疗量占诊疗总量达到60%以上,就医秩序得到改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逐步完善,家庭医生收入与签约履约挂钩机制基本形成,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达到60%以上;中西医协调发展,社会办医规模进一步壮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统一运行,科学有效的医保支付制度基本建立;以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有效运行,药品耗材采购“两票制”全面推行,药品价格趋于合理;信息化网络体系进一步优化提升,医疗服务效率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合理有效增加,群众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
到2020年,符合区情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医药卫生服务管理新机制全面运行,系统化医疗保障体系、多元化城镇医疗服务体系、均等化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规范化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法制化医疗卫生监管体系全面建立。
二、基本思路
(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政府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促进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社会办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二)整体联动,统筹推进。加强整体设计,实行“三医”联动、内外联动、上下联动、区域联动,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药品供应、公共卫生、监管体制综合改革,发挥政策叠加效应,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三)重点突破,创新机制。以问题为导向,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突出机制建设,发挥改革的突破性和先导性作用,重点在公立医院改革、医保管理体制、分级诊疗制度、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公共卫生服务改革、“互联网+健康服务”等方面试点先行,探索创新,形成特色,为深化推进医改积累经验。
三、主要任务
(一)构建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
1.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1)成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以区人民医院为试点,组建由区政府相关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医务人员代表以及其他相关方组成的医院管理委员会,逐步在全区公立医院推行,管理委员会履行政府办医职能,负责公立医院的发展规划、章程制定、重大项目决策、财政投入、运行监管、绩效考核和院长的选拔聘任、年薪标准、任期目标考核等工作。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分管卫计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卫计局,负责日常工作。
(2)落实公立医院自主权。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实行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落实公立医院人事管理、岗位设置、内部分配、运营管理等法人自主权。健全院长选拔任用制度,探索建立院长任职资格管理制度,推行院长职业化、专业化。推进公立医院“去行政化”的改革试点,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
(3)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突出功能定位、职责履行、费用控制、运行绩效、服务质量、财务管理和社会满意度等考核指标,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并与医院财政补助、医保支付、工资总额以及院长薪酬、奖惩、任免等挂钩。探索建立公立医院第三方评价机制。
2.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
(1)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全面实行药品(不含中药饮片)零差率销售。在区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基础上,国有企业单位举办的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不含中药饮片)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采取重点品种监控、处方点评、合理检验检查、医保审核监管等综合措施,彻底切断医院、医务人员与药品间的利益链。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费降到20元左右。
(2)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取消药品加成所减少的合理收入,区级公立医院由财政全额补偿,省、市、区按4:3:3的比例给予足额补偿。国有企业单位举办的公立医院由企业单位补偿。
(3)医院用药的贮藏、保管、损耗等费用列入运行成本,按药品销售额的1%予以补偿。
3.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在保证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整体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根据省上统一的医疗服务项目及最高指导价,遵照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费、检验费,提高诊查费、床位费、护理费、手术费、治疗费、中医治疗费,在科学测算运行成本的基础上制定调价方案。国有企业单位举办的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与全区同步进行。放开辅助生殖、医学美容、口腔正畸、中医推拿和中医保健(不含辩证论治)及按规定规范开设的特需病房床位、特需门诊诊查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
4.改革编制和人事管理制度。
(1)改革编制管理办法。结合全区实际,充分考虑社会需求和事业发展等因素,根据《铜川市耀州区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铜川市耀州区区域卫生计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合理核定公立医院床位规模。根据公立医院实际开放床位、业务开展情况、现有编制使用情况和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等因素,科学核定公立医院工作人员编制总量,并适当留有余地,每3年调整一次,特殊情况及时调整。实行编制总额与工资总额、人员经费动态挂钩的管理模式,增人不增工资总额,节编的工资额度由单位自行使用;鼓励单位合理空编,采取编内聘用、占编不入编方式解决人员不足,逐步形成编制管理上的自我约束机制。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进编制备案制。
(2)改革人事管理制度,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全面推进岗位管理和全员聘用制制度。医院以核定的编制总量为基础,按照岗位设置相关文件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设置岗位。建立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新机制,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医院根据事业发展需要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坚持公开、择优、竞争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和招考条件,招聘方案报经区政府和区人社部门同意后组织实施,真正把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招聘进来。紧缺、高层次优秀人才可按规定由医院采取考察的方式予以招聘,结果公开。
5.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
(1)积极探索推行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医院管理委员会根据全区整体经济发展水平,参照同等级医院、同级别职务平均收入水平,合理核定公立医院院长年薪标准,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年度与日常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制定院长考核评价办法,区财政根据考核结果兑现薪酬,与医院收入脱钩。企业单位所属医院由举办主体兑现薪酬。
(2)合理确定医务人员薪酬水平。根据医疗行业高风险、高技术、高强度、人才成长周期长等特点,因岗定薪、同岗同酬,岗变薪变、优绩优酬,制订薪酬标准时应向临床一线、业务骨干、关键岗位以及支援基层和突出贡献人员倾斜,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允许医疗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
(3)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探索医务人员目标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办法,将医务人员工资收入与医疗服务技术水平、质量、数量、成本控制、病人满意度等考核结果挂钩。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严禁院长收入与医院的经济收入直接挂钩,严禁医务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耗材和大型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6.推进医疗服务体制创新。
(1)上下联动,积极与三级甲等医院建立医疗联合体。区人民医院与西安交大二附院实行托管,区孙思邈中医院和省中医院实行协管,与北京东直门医院结成医联体关系,不断提高我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能力。
(2)实行检查结果互认,完善质量控制标准。医联体内部和同级医疗机构间实行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探索整合和利用现有资源,设置专门的医学影像、病理学诊断和医学检验机构,促进医疗机构之间大型医用设备共享。
(3)加强远程会诊系统建设和应用。以区人民医院和区孙思邈中医院为核心,以镇卫生院为终端,建成上连省市著名三级医院,下连镇卫生院的远程会诊系统,在全区形成“互联网+远程会诊”信息化诊疗模式,不断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给广大患者提供便宜、简便、顺畅的就医环境。
(4)推行医师多点执业。符合条件的医师可选择2~3个医疗机构执业,鼓励优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
7.健全医院内部运行机制。
(1)强化医院内部管理。区级公立医院应以病人为中心,创新服务模式,规范医疗行为,优化服务流程,缩短平均住院日,开展处方点评,降低不合理医药费用,完善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提高精细化管理和服务水平。
(2)落实控费责任。采用总量控制、目标管理的方式,对公立医院费用总量、单位服务费用均值、费用构成结构等进行监测。把控费与对院长的奖惩和对医疗机构的补助等挂钩。
(3)加强财务管理。区级公立医院要加强成本核算,建立健全成本控制责任制度,强化措施堵浪费、增效益。严格执行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加强预算和收支管理,对医院经济运行和财务活动实施会计监督,完善内部和外部审计制度。
(二)构建分级诊疗有效运行机制
8.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
(1)明确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区级公立医院主要承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急危重症抢救和部分疑难病治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承担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疑难病转诊,以及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延续服务(康复、护理服务)。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继续支持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
(2)实施医疗卫生服务提升工程。各级医疗机构全部设立全科医学科,配备全科医生,全面负责所在医疗机构全科诊疗和双向转诊管理。加强区级公立医院临床专科建设,重点加强区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相关专业,以及传染病、精神病、急诊急救、重症医学、肾脏内科(血液透析)、妇产科、儿科、中医、康复等临床专科建设,提升区级公立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建立纵向医疗联合体,以区人民医院和区孙思邈中医院为核心,以协同服务为重点,以医疗技术为支撑,以利益共享为纽带,与镇卫生院建立多种形式的区域医疗联合体。鼓励区级医院选派人员担任镇卫生院院长,可在镇中心卫生院建设区级医院分院。因地制宜发展中医、康复、护理等特色服务。在医疗联合体内建立收益分配、资源共享和分工协作机制,通过技术骨干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轮岗、远程诊疗等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推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优化整合、合理流动、下沉基层,把区级医院门诊前移到镇和社区,引导患者在基层首诊、康复治疗,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益。强化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方式,支持村卫生室建设。
(3)继续开展在岗基层医生转岗培训和定向培养全科医生,确保每万名居民至少有2名全科医生。每家区级公立医院至少有4名全科医生,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至少有2名全科医生,全区30%的村医拥有全科医生培训证。
9.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制度。
(1)推行基层首诊,实现患者首诊在基层。鼓励并逐步规范常见病、多发病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对于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的疾病,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患者提供转诊服务。充分发挥全科医生作用,推进全科医生签约服务。逐步增加公立医院通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全科医生预约挂号,上级医院对经基层和全科医生预约或转诊的患者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
(2)规范双向转诊,基层转诊实行全科医生负责制。区级公立医院和镇卫生院按照功能定位和技术能力,制定常见病入院病种标准和双向转诊标准,公布疾病诊疗目录,除65岁(含)以上老人、5岁(含)以下婴幼儿、孕产妇、精神病、重大传染病、急性感染性患者等外,其余患者就诊均进入分级诊疗体系。依托区域卫生计生信息平台,完善分级诊疗服务网络,实现不同级别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有序转诊,重点畅通患者向下转诊渠道,鼓励上级医院出具治疗方案,在下级医院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治疗。推进急慢分治格局的形成,在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慢性病长期照护机构之间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分工协作机制,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公立医院药品采购和使用的衔接。
(3)加强政策引导,完善分级诊疗考核制度。充分发挥医保政策调节作用,落实好医保向基层倾斜,积极推动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向下转诊。建立以基层首诊率、上转率、下转率、医疗质量安全、患者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分级诊疗考核制度,并将分级诊疗实施情况纳入公共卫生考评之中。
(4)建立分级诊疗激励约束机制。综合运用价格、医保支付、绩效考核等激励约束措施,并辅以必要的行政措施,构建促进分级诊疗的运行新机制。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按照医疗机构级别越低医保基金起付标准越低、报销比例越高的规则,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可以连续计算起付线。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疗行为的监督考核,实施对门诊和住院患者的分类管理,防止过度医疗、无序就医和边界不清,促进形成理性就医、合理诊疗的医疗新秩序。
(三)构建医疗保险统一运行机制
10.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制度。
(1)整合制度。根据省市安排部署,严格按照“六个统一”要求,积极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17年起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执行统一政策。
(2)优化经办服务。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经办机构按照“统一政策、集中办公、方便群众”的原则,由区合疗办、区人社局工作人员专职负责城镇居民医保经办,实行一站式服务。
11.提高保障水平。逐年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标准,到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筹资水平、政府补助比例均不低于中省标准。完善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医保政策向贫困人口倾斜,帮助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口按期脱贫。
12.改革支付方式。推进和加强临床路径管理,全面推行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复合型付费方式,在条件成熟时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组(DRGs)付费方式。建立医保与医疗机构谈判协商机制和医疗费用负担风险分担机制,实行医保资金预付制。引导定点医疗机构规范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四)构建药品供应保障规范运行机制
13.开展药品耗材带量议价采购和“两票制”。
(1)完善药品耗材采购机制。积极参与组建全市采购联合体或跨区域采购联合体,按照分类采购原则,对采购金额大、使用量多的药品和耗材,开展联合带量采购,提高医院在药品采购中的参与度,降低药品价格。对用量不确定、企业不常生产的低廉价药品建立目录清单,由医疗机构网上自行采购,确保满足群众基本用药需要。全面开展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各公立医疗机构不得自行采购高值医用耗材。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鼓励采购国产高值医用耗材。
(2)创新配送管理方式。从2017年1月1日起,在全区公立医院药品耗材采购中实行“两票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耗材采购暂维持现有药品”三统一”配送关系,逐步向“两票制”过渡。创新配送管理,强化区镇村一体化配送,利用现代医药物流,提高配送效能。
14.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础上,继续推动公立医院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建立健全基本药物使用激励机制,提高基本药物医保报销比例,促进基本药物使用占比。区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使用比例达到50%以上,镇村医疗卫生机构可分别使用30%、20%的非基本药物。
15.改进药款结算管理。将药品收支纳入预算管理,货到验收合格后30天内及时支付药款。鼓励医院通过公开招标,选择银行提供药品周转金服务。
16.开展合理用药监测与干预。健全药品督查队伍,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使用全程督查。加强重点监控品种、超常使用药品、高值医用耗材跟踪监测,及时预警干预。区级公立医院设立总药剂师,发挥药剂师的用药指导作用,加大合理用药宣传,规范医生处方行为,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五)推进公共卫生服务改革
17.提高均等化水平,完善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逐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标准,同步增加服务内容,流动人口和常住人口同等对待,优先将儿童、妇女、老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贫困人口等人群纳入项目。
(2)健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补偿政策和专业公共卫生人员的激励机制。推动防治结合,完善医疗机构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的激励约束机制。
(3)健全完善卫生应急体系,加强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等重大疾病综合防治和职业病危害防治,通过多种方式降低慢性病医疗费用。
(4)2017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妇幼保健院和计生服务站整合,将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整合为孕产妇系统保健免费项目,落实好配套资金。稳妥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加强孕产妇保健服务和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5)推进儿童医疗卫生服务的改革与发展,加强区级综合医院新生儿科和儿科建设,辖区内儿科住院床位超过60张,每千名儿童拥有床位数达到3张以上。
(6)全面推进综合健康管理,强化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心理健康服务。
18.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
(1)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组建已注册全科医生(含助理全科医生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有能力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师和村医等为主体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鼓励城镇居民或家庭居民自愿选择1个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签订服务协议,建立契约服务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等,原则上应就近签约,也可跨区域签约。
(2)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为签约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约定的健康管理服务,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组成不同内容的服务包,实行差别化收费,居民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选择不同的服务包。
(3)签约服务要优先覆盖老年人、慢性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和健康扶贫中的因病致贫人员。
(4)扩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面,2017年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健康扶贫中的因病致贫人员服务覆盖率达到100%。
(5)家庭医生服务团队根据签约服务人数按年收取签约服务费,费用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医保和个人共同负担。
(6)建立定期考核机制,考核结果与医保支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以及团队和个人绩效分配挂钩。
(7)大力宣传家庭医生先进典型,增强职业荣誉感,营造签约服务良好氛围。
19.强化项目管理。实施重大传染病专病专防精细化策略,全面实施6中重点传染病专病专防政策,降低发病率。开展项目评估,完善管理办法,加强项目和资金监管。
(六)推进综合监管改革
20.推动管理方式转变。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职能转变,优化工作流程,建立现代管理体系,加强治理能力建设,构建与事业改革发展相适应的行政运行机制。
21.实施属地化管理。制定区域卫生计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对区域内所有医疗卫生资源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最大限度放宽社会办医的规划限制。
22.加强依法监管。整合执法力量,组建综合执法队伍,创新医疗服务、药品(疫苗)供给、医疗保障等领域监管方式,强化全程监督,提升依法管理能力。
23.健全综合监管体系。实行卫生计生全行业监管,推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监督执法人员的“双随机”监管机制,重点加强对医疗服务、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检查。加强医疗质量监管,强化医疗服务收费和价格监督检查。健全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体系,支持发展医疗卫生领域的各类自律组织,强化行业自律,充分发挥其在行业标准化、规范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建立医疗服务机构和执业医师的社会评价和信息披露制度,健全信息公开、社会参与的监管机制。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弘扬救死扶伤精神,提高医务人员人文素质和职业素养。改善就医环境,改进服务流程,开展便民惠民服务。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医疗卫生行风管理制度和医疗机构巡查制度,维护医疗卫生行业的良好形象。进一步完善“三调解一保险”制度,建立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体系,妥善处理异化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全面推行医疗责任保险,鼓励建立医疗意外保险。优化医务人员执业环境和条件,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医闹、伤医行为,净化医疗市场。
(七)构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持续运行机制
24.完善人事分配制度。
(1)完善专业人员招聘政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需专业技术人员,由区卫计局在编制限额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公开招聘方案,报区人社部门同意后,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拟聘结果报区人社部门备案后,办理相关手续。订单定向医学生毕业后,由签订“订单定向培养服务协议”的区卫计局按照规定履行编制使用核准程序后,在核定的编制限额内商同区人社局安排到镇卫生院工作,确保有编有岗。
(2)实行全员聘用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院长(主任)由区卫计局择优聘用;专业技术人员采用评聘分开,竞争上岗,先在编,后外聘,择优聘用。其他人员的聘用参照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办法执行。首次岗位聘任工作人员应签订聘用合同,如被聘用人员拒绝签订聘用合同者,在工作满三个月后,医院有权予以辞退。
(3)建立解聘制度。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制定适合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特点的考核标准、内容、方法和程序,对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晋级、分配、奖励和解聘的主要依据。对考核不合格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或职工大会通过,按程序予以解聘。
(4)深化基层人事薪酬改革。具体指导比例为:将基本工资为岗位工资,按照考勤结果按月发放,绩效工资全部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对经营管理好、有收支结余的单位,允许将30%收支结余纳入奖励分配。绩效工资分配向工作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贡献突出等人员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各单位可结合实际采取设立首席医师、服务标兵等方式,给予优秀业务骨干奖励。加强绩效考核,建立以服务质量和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大小与个人专业技能为基础、以患者满意度和个人服务态度为主要评价标准的绩效考核体系,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依据。
(5)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区卫计局每年根据各基层卫计单位实际,下达在职人员进修培训指标,并将人员培训任务完成情况与医院年度考核和等级评(复)审挂钩。
25.加强村医队伍建设。
(1)落实村医补偿政策,提高村医待遇。对于村医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根据核定的任务量和考核结果,将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给村医。新增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重点向村医倾斜,用于加强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2)加强村医培养培训。支持面向村卫生室的3年制中、高职医学生培养。支持在岗村医进入中高等医学院校接受学历教育。各镇可选派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优秀村医到区级以上医院接受培训。
(3)建立村医执业风险化解机制。采取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建立适合村医特点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有效化解村医执业风险。
(4)完善村医养老政策。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村医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村医,可在户籍地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逐步建立村医退出机制,年满65周岁、身体健康状况难以胜任村卫生室工作任务的村医,在村医执业再注册时,原则上不予注册。
(八)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26.落实人才培训计划。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制度,逐步实现从单位培养模式向社会化培养模式转变,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和医学专业学位培养相结合。实施区级临床骨干医师、镇卫生院临床医师、公共卫生、医技人员和乡村医生等短期培训计划,落实“5+3”(5年本科+3年规范化培训)“3+2”(3年专科+2年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立统一的全科医生培训、管理和使用制度,加快推进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落实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到2020年,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人员数达到2名。
27.加强卫生人才培养和使用。探索建立专科医师培养制度。加强高层次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引进儿科、产科、精神科、影像科等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实施卫生专业领军人才培养计划,重点培养学科带头人,建设高层次卫生人才队伍。落实对农村和城市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评审政策的倾斜,引导卫生技术人员到基层服务,将基层服务经历作为职称评定的必要条件。探索建立以需求为导向,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体系。
(九)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28.加快发展中医药服务。
(1)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快区孙思邈中医院改扩建项目建设,坚持弘扬孙思邈学术思想和发展中医药特色,以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重大疑难疾病、慢性病和中医药康复等为突破点,实施中医药“名医、名方、名药、名院”发展战略,打造孙思邈中医品牌,整合全社会中医资源,收集民间中医药名医名方,设立多样中医药工作室,形成学科优势,逐步建设成为铜川地区中医名院。以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为契机,引导社会办中医向规模化、多层次发展,力争在理念、管理和政策上有所创新和突破。全面提升孙思邈中医堂服务内涵,实现孙思邈中医堂在基层医疗机构全覆盖。统筹发展中医医疗、养生保健、特色康复、健康养老服务,广泛开展中医针灸、药蒸、推拿、按摩、理疗等特色服务,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依托区中医院、区人民医院开展治未病路径研究和应用示范,更好地发挥中医药在预防、治疗和康复中的独特优势作用。
(2)落实中医药倾斜政策。发挥中医药在分级诊疗、签约服务、医养结合等方面优势,落实中医药医保报销倾斜政策,优化中医医疗服务收费项目。探索将中医体质辨识治未病项目、中医康复方法、中医院内制剂等服务项目纳入医疗机构收费项目。逐步放开名中医诊查费、中医适宜技术项目价格,使中医药更好地造福广大人民群众。
(3)加强中医药人才建设。积极与省内外知名中医药院校合作,加强中医人才培养,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快孙思邀中医院项目和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堂建设,实现基层医疗机构中医服务全覆盖,每个基层医疗机构至少配备1名中医药人员,更好地满足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
29.发展中医药产业。
(1)发展孙思邈中医养生文化旅游产业。结合全市开展的“中国中医中药中国行—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充分发挥药王山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辐射作用,吸引全省乃至全国在校医学生、医务工作者,医药企业从业人员到铜川接受“大医精诚”医德思想教育,弘扬药王文化。积极开展名中医评选活动,培养本土中医药名医名家。
(2)发展中药材种植产业。鼓励种植企业、种植大户大力发展中药材种植,抓好中药材人工种植、野生种药材人工抚育、中药材种植示范镇村建设,提高中药材种植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积极实施药用植物优化培育、中药饮片加工,中药保健品研发、中医养生保健技术等科研项目。
(十)构建多元办医协同发展机制
30.优化公立医院规划布局。按照国家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要求,在全区设立1家综合性医院和1家中医院,鼓励2家公立医院在科室建设、诊疗方式和手段等方面实行差异化发展。严格控制两家区级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医用设备配备,优先配置国产医用设备。严禁公立医院举债建设和超标准装修。严格控制和规范超越公立医院功能定位或疗效不明确、费用高昂的医疗技术、大型医用设备的引进和应用。在区级公立医院取消特需医疗服务。
31.大力发展社会办医。全面落实《铜川市耀州区非公立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在医疗卫生资源规划中为社会资本办医留出足够空间,优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社会力量以出资新建、参与改制等形式投资医疗行业。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中医类专科机构和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落实社会办医在土地、投融资、价格、财税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切实保障非公立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在医保定点、职称评定、等级评审、技术准入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鼓励社会力量与公立医院共同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支持发展专业性医疗管理集团。加强并完善对非公立医疗机构的行业监管,将非公立医疗机构纳入统一的医疗质量控制与评价范围,与公立医疗机构一视同仁。健全非公立医疗机构退出机制。
32.强化分工协作机制。引导区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目标明确、权责清晰的分工协作机制,加强公立医院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沟通与协作。整合中西医资源,协同协作,提高西医和中医两种手段综合服务能力。大力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完善医养结合政策体系、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促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有序共享。引导社会资本办医走高端化、多样化和差别化的发展路子,与公立医院实现优势互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加快推进医师多点执业,鼓励和规范医师在不同类型、不同层级的医疗机构之间流动,实行多点执业备案管理。
(十一)推进信息化建设
33.完善信息系统,强化区域卫生计生信息平台应用。推进陕西省社会公共服务卡(居民健康卡)登记发放。将应用系统数据结果纳入医院管理考核指标。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全面接入区域卫生计生信息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共享健康、诊疗、检验、用药等信息。强化信息安全和患者信息隐私保密。
34.注重信息技术应用。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充分依托现有信息化资源,利用互联网技术和手段,加快推进远程会诊项目建设和业务应用,优化服务流程,强化管理评价,不断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利用云平台和大数据服务,开展在线预约诊疗、分级诊疗、远程会诊、公共医疗卫生信息服务等业务,为群众提供公平可及、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十二)开展医养结合试点
35.加快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加强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融合,制定我区医养结合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实施思路、路径、重点任务以及保障措施。推进多种形式的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发改、卫计、民政、残联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大力开展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建设,完善养老机构医疗康复功能,凡新建的养老机构均按照医养结合的模式建设。利用工矿闲置资源,改造建设小型医养结合养老机构,满足工矿老年人养老需求。依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举办社区型医疗结合养老机构,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养老需求。鼓励扶持企业医院向医养结合机构转型。
36.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加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农村卫生室与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无缝对接,提升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服务能力。加强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养结合能力建设,推行老年人家庭健康管理签约服务。鼓励中医医疗机构领办、协办养老机构,在区孙思邈中医院设立老年病科,开设老年病房。鼓励使用中医非药物适宜技术,提高医保报俏比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利用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搞好医疗服务工作,实现老年人医疗服务全覆盖。依托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将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医疗资源整合,提供家庭助医服务。
(十三)构建综合支撑保障机制
37.建立和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机制。区财政要逐步提高卫生投入的比重,新增政府卫生投入重点用于支持公共卫生、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基本医疗保障,加大对公立医院改革、医疗卫生科技进步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投入。
38.完善政府对公共卫生的投入机制。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本建设支出由政府根据公共卫生事业发展需要足额安排,所需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根据人员编制、经费标准、服务任务完成及考核情况由政府预算全额安排。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按照规定取得的收入,全部按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
39.完善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机制。镇卫生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及更新、周转房建设以及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经费等,由区财政按规定负担,全面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项补助政策。
40.落实公立医院政府投入政策。在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标准的基础上,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支边支农等公共服务予以保障。加强公立医院债务管理,对符合规划的区级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等长期债务进行审计认定和剥离,锁定其存量债务,逐步予以化解。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实施阶段(2016~2017年)。按照省、市医改办深化医改试点工作安排,及时部署综合改革工作,出台配套文件,制订下达2016~2017年度重点任务,明确流程图,排出时间表,选择一所区级公立医院进行深入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重大突破。
(二)深化推进阶段(2018~2019)年。按照省、市总体要求,全面实施各项改革,在公立医院、分级诊疗、家庭签约制度等重点领域实现突破,在2017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区区级公立医院实现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医药价格和药品供应全面理顺,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升,综合监管体系和支撑保障能力全面加强,健康耀州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三)完善提升阶段(2020年)。认真总结综合医改工作,完善各项政策措施,提升改革水平,全面实现2020年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试点工作由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区医改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推进。健全由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和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的区医改领导小组,区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细化改革任务,落实进度安排,确保医改各项工作任务有效实施。
(二)强化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医改办统筹协调的作用,健全医改办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充实工作人员力量。坚持顶层设计,突出政策导向,统筹医保、医药、医疗各项政策,形成政策叠加效应。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沟通协调,强化部门衔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改革措施高效协同推进。
(三)强化督查推进。区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任务分工,负责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文件,提出可检验的成果形式和进度安排,区医改领导小组负责定期督查指导、考核通报,及时协调解决试点推进中出现的问题,不断完善政策措施。
(四)强化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做好医改政策的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大力宣传典型经验和进展成效,切实增强改革信心,合理引导社会预期,为综合医改试点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按照综合医改试点的工作部署,深入开展政策和业务培训,提高各级干部的政策水平和执行能力,为推进试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