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区推行社区“大党委”制的实施意见(试行)

关于在全区推行社区“大党委”制的实施意见(试行)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区社区党的建设,创新社区党组织设置和运行模式,统筹整合社区党建资源,积极探索共驻共建新途径,构建城市党建区域化、网格化新格局,全面提升党建工作网格化、服务群众精细化水平。现就在全区推行社区“大党委”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按照“条块结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原则,以区域化城市大党建理念为引领,突破社区党建“封闭单一”的传统模式,由社区党组织与辖区单位党组织联合组建社区“大党委”,创建社区党建网格,组建网格“大党支部”,构建“社区‘大党委’—网格‘大党支部’—楼栋‘党小组’—党员中心户”四级组织构架,推进基层组织进网格、资源配置进网格、管理服务进网格、党员活动进网格,社区党建从单一型走向复合型,从垂直管理走向区域整合,实现城市区域化党建与社区网格化管理深度融合。通过统筹区域内各类党组织的组织优势、职能优势和人才优势,建立健全以社区“大党委”为基础的组织体系,实现社区党建资源和社会资源共享,为区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基本内容

(一)设置方式。在镇(街道)党委的领导下,由社区党组织与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及社会组织党组织联合组建社区“大党委”。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以网格为基础,社区居住地党员、辖区单位党员共同组建网格“大党支部”。辖区单位党组织和党员接受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同时接受社区“大党委”的领导。辖区单位党组织参与社区区域化党建、共驻共建、管理服务等重大事项的议事决策。党员参与社区“大党委”、网格“大党支部”组织开展的各类组织生活和联办的社区公益事业、党员志愿服务、社会管理等活动,共同参与社区建设。社区“大党委”、网格“大党支部”、楼栋“党小组”和“党员中心户”共同构成城市党建工作网格化管理体系。

(二)功能定位。社区“大党委”、网格“大党支部”是社区党组织和辖区单位党组织以隶属关系、党员组织关系不变为前提,共同组成的党建工作机构,是社区区域化党建工作的领导核心。团结、组织、发动社区各类组织和党员群众共同参与社区建设,统筹协调社区事务,协调解决社区建设与管理等的重大问题,监督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派驻社区的人员开展工作。网格“大党支部”和楼栋“党小组”是社区“大党委”向下的延伸,是每一个网格和楼栋的管理核心,重点做好党的政治理论政策的宣传学习、组织开展党员志愿服务,协助网格长和网格管理员做好社区社会管理服务等相关工作,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提升民主化管理水平。

(三)人员组成。社区“大党委”一般设委员9~11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3名(1名为专职副书记,2名为兼职副书记),按照“专职委员+兼职委员”模式和有一定代表性、统筹各方面比例、有利于开展工作的原则配备,网格“大党支部”设书记1名,一般由社区“大党委”委员兼任或由党员网格长担任,委员由居住在该网格的党员或辖区单位党组织的党员担任,楼栋“党小组”设组长1名,一般由党员中心户长担任。

社区”大党委”委员由热心社区事务、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研究议事能力,能够正常参加“大党委“相关工作的党员担任。

(四)产生方式。社区“大党委”委员采取“直接进入+推荐+聘任”相结合的办法产生。即:选举产生的现任社区党组织成员直接进入,非选举产生的由社区党组织在辖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社区党员民警、非公经济党组织、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中提名推荐,辖区党员代表会议表决产生,镇(街道)党委审批,区委组织部备案,社区召开“大党委”成立大会,公开聘任。

社区“大党委”书记原则上由经选举产生的社区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兼任。社区“大党委”专职副书记原则上由社区党总支(党支部)专职副书记兼任,同时兼任社区“大党委”办公室主任。社区“大党委”兼职副书记和委员由社区党总支(党支部)公布社区“大党委”职数设置情况,采取个人自荐、党员联名举荐、组织推荐等三种方式,对社区“大党委”委员推荐人选进行推荐提名;社区党总支(党支部)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社区“大党委”成员推荐人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推荐人选与拟推选职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2:1以上;公示资格审查结果,发布召开社区“大党委”成员公开推选大会预告,推荐拟参会党员代表。原则上推荐的社区党员代表不少于党员总数的20%,在职党员代表不少于10人。社区党总支(党支部)牵头召开社区“大党委”成员公开推选大会,组织辖区各社会单位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社区党组织全体成员,以及参会党员代表共同对社区大党委成员推荐人选进行推选。推选时,首先由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社区“大党委”成员推荐人选进行5分钟竞职演讲,再由全体参会人员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分社区“大党委”兼职副书记、委员两种类型,票决产生社区“大党委”兼职副书记及委员。推选结果报镇(街道)党委备案,网格“大党支部”书记、委员和楼栋“党小组”组长由本区域党员推荐,社区“大党委”委任。

社区“大党委”委员、网格“大党支部”委员和楼栋“党小组组长属于兼职,不占社区领导班子规定职数。

(五)工作职责。社区“大党委”主要职责是:一是收集社情民意。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居民群众、辖区单位在加强社区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及时掌握居民群众和辖区单位的需求。二是拓展服务平台。积极推进“三有一化”建设,发挥辖区资源优势,构建社区“大党委”工作和服务体系,整合社区各类资源,统筹辖区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的力量,拓展社区服务功能,从优化服务和解决问题入手,协调辖区单位、社区群众之间的关系,科学设计和开展各类主题活动,拓展场地、人才、资金渠道,形成加强社区建设的工作合力。三是决策重大事项。结合辖区单位和社区实际,讨论决定社区党建、社区建设管理、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社区民主自治、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通过召开社区“大党委”会议进行集体决策,全面抓好社区内的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四是党建工作共建。创新党的组织设置,加强对辖区党员的教育管理,提升党员服务社区的意识与能力,抓好流动党员的管理、教育。建立“社区党员服务站”,加强对辖区内志愿者服务队的指导,将辖区内的党员志愿队伍等各类志愿服务队伍纳入服务联盟统一管理,优化资源配置结构。加强辖区内党建资源的整合,带动引领党群共建。强化党内民主,带动和促进社区居民自治,支持和保证社区群众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弘扬培育先进典型,增强社区党组织的社会动员力和创先争优的能动力。五是打造社区品牌特色。培育社区党员在党意识,积极动员和引导社区党员、居民群众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提炼社区精神,铸造社区品牌,弘扬各类先进典型,打造富有各自特点的特色社区,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和辖区单位的社区归属感和幸福指数,打造联动式共建、融合式发展的城市党建品牌。

社区“大党委”委员的职责是:结合辖区单位和社区实际,团结和带领社区党员和居民群众共同参与社区建设,形成推动社区各项事务的工作合力;积极参与社区“大党委”重要活动,商议决定社区建设、管理、服务方面的重大问题;立足自身单位优势、整合资源,找准服务居民群众的途径和结合点,帮助社区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开展共驻共建活动,为社区建设协调必要的经费和活动场所,发动本单位的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社区建设,共同创造文明和谐的社区环境。

网格“大党支部”书记和楼栋“党小组”组长的职责是:在社区“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区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努力完成“大党委”布置的各项任务,直接组织和指导每个党员的日常活动,监督党员认真贯彻上级分配的工作,使之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决议得到贯彻落实。

(六)兼职副书记、委员的退出和增补。因工作调动等其他原因不便继续履职的社区“大党委”兼职副书记、委员,经所在单位党组织书面通告镇(街道)党委和社区党组织后,由社区“大党委”全体委员会议研究,镇(街道)党委会审定,区委组织部备案后,解除其兼职副书记、委员职务。

三、主要任务

社区“大党委”以提升社区服务水平为主题,以创新社区党建工作机制、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为突破口,努力创建“和谐社区”。

(一)构建党建区域化格局。把辖区所有党组织和党员(包括流动党员)纳入社区“大党委”管理范围,整合辖区资源,统筹区域化党建力量,构建城市党建区域化领导、组织网络、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运行“四个体系”,着力破解共驻共建难、组织覆盖难、党员管理难、服务群众难“四大难题”,形成区域资源共享、共驻共建、互帮互促的良好局面。

(二)推行联建双向承诺。辖区单位党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从物质条件上、政治思想上、工作制度上、工作水平上、工作方法上帮助和指导社区党组织开展工作。经济上有条件的,要支持社区搞好硬件建设,改善社区办公条件和环境;人才上有优势的,要帮助社区开展党员教育活动和居民文体活动;活动场所便利的,要向社区开放,为社区开展各种活动提供方便。社区党组织要发挥服务优势,积极为驻区单位、干部职工开展方便快捷的服务,争取支持,调动积极性,营造“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共建氛围。

(三)开展社区“主题党日”活动。社区“大党委”坚持每月组织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紧紧围绕当前社区重要工作和群众需求,采取党课教育、座谈交流、参观学习、走访调研、义务劳动、走访慰问困难党员等方式,对党员进行理想、责任、能力、形象教育,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激励党员到社区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为促进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争做贡献。

(四)推动网格化精细管理。以党建网格整合社区各类网格,摸清网格内的党组织、党员、普通居民以及服务对象的基本情况。在宣传栏、公共活动场所、各楼栋等张贴宣传材料,悬挂网格示意图,公布网格责任人照片、姓名、联系电话、工作内容和服务管理职责等基本信息,向每个住户发放网格责任人服务联系卡,推行精细化管理,要做到小事不出院落、大事不出社区。要分层次、分类别地坚持经常开展学习培训,不断提高网格责任人的素质和能力,更好地完成社区党建网格化管理工作任务。

(五)强化党员志愿服务。按照“工作在单位、活动在社区、奉献双岗位”的要求,落实在职党员到居住地和工作地社区“双报到”制度,推行党员个人和集体相结合“双服务”模式,建立定向承诺和自选服务“双选择”机制,亮明党员身份,引导在职党员主动参加志愿服务群众活动,努力形成“党组织有责、在职党员有为、社区群众受益”的工作格局。将党员在社区的现实表现情况作为创先评优、年度考核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六)拓展社会服务功能。发动辖区单位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区建设,扎实开展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着力解决好社区老年人、未成年人、孕期妇女、智障残疾人和困难家庭的服务需求,建立多层次的互动平台,极具针对性地为特殊人群和困难人群做好服务。重点开展面向老年群体的日间照料、精神慰藉,面向青少年群体的教育辅导,面向残疾人和优抚对象的康复治疗、餐饮配送,面向困难家庭的职业介绍、就业培训等服务,满足社区居民的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四、运行机制

(一)决策议事机制。建立“大党委”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大党委”会议,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有关部署要求,研究讨论社区党建工作和建设重大事项,对辖区内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作出决议。因工作需要,可随时组织召开“大党委”会议。建立党员代表会议的年会制度,每年召开一次社区党员代表会议,听取和审议“大党委”工作报告,对“大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开展述职评议考核。

(二)双向联系机制。辖区单位党组织要到社区党组织报到,定期与社区党组织联系沟通,区直机关党组织要走在前头、做出表率。社区“大党委”要通过定期走访、召开联席会议或座谈会等方式,主动与驻区单位党组织联系沟通,了解辖区单位党组织的需求和意见建议,对区域化党建工作进行部署、推进、督促和总结。

(三)双向服务机制。社区“大党委”要主动帮助辖区单位排忧解难、化解矛盾,积极为辖区单位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提供区域性党建和服务资源。辖区单位党组织要从积极参与区域内公益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积极到社区承接需要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参与的公益项目及志愿服务。

(四)共驻共建机制。社区“大党委”和辖区单位党组织要优化整合社区人力、物力、财力和社会资源,共谋社区发展,共同开展社区公益事业和形式多样的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等活动,做到条块联动、组织联建、党员联管、活动联搞、资源联用、服务联做,共同做好美化环境、维护稳定、促进和谐和帮扶困难居民群众工作,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支持的良好氛围

(五)考核监督机制。为了保障社区“大党委”的正常运行,使其发挥区域性党建核心作用和领导作用,建立责任落实机制,将辖区单位参与社区“大党委”建设情况纳入党建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实行重点考核,并向其主管单位通报测评结果,建议作为党员干部考核评优、选拔任用的条件。

(六)激励保障机制。将社区“大党委”党建活动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每年每个社区2万元。区委组织部根据年度任务给予相应的党费补助,社区“大党委”要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每年对在社区共驻共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街道)党委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建立社区“大党委”工作顺利推进。社区党组织要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辖区单位等形式,摸清辖区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基本情况,征集对社区“大党委”运行机制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主动做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各辖区单位党组织要大力支持、积极配合、主动参与社区“大党委”建设,不断完善党建组织架构。

(二)夯实各方责任。区委组织部要结合实际,配套出台相应的文件和制度,进一步细化各方职责和要求。社区“大党委”要坚持实效第一的原则,每年与辖区单位党组织签订共建协议,明确共建目标、共建任务、共建项目、完成时限等,并采取适当形式在社区公示,引导督促成员单位党组织自觉履行共建职责。同时,社区“大党委”委员所在单位要为委员开展工作提供便利,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好工作职责。

(三)健全网格组织。依托社区“大党委”制和网格化组织体系建设,划分“党员责任区”、“党员服务区”网格,每一个网格内都要有一定的党员、积极分子和热心于公益事业的群众代表,积极开展便民活动。要通过健全网格组织,强化党的领导,努力把社区建设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四)注重实践创新。社区“大党委”要根据社区内不同行业、领域党组织的职能定位以及党员专业特长等,广泛组织开展党员志愿服务等活动,深化活动载体,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活动,不断拓展党组织活动的时间和空间,拓宽活动的内容和方式,确保社区“大党委”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有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