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普及电子商务应用

四、大力普及电子商务应用

(一)鼓励传统商业发展网络零售。支持流通企业拓展网络零售渠道,结合实体店面和物流配送体系,促进“线上线下”互动,满足不同层次消费需求。支持传统商业服务业企业积极引进、自主开发APP应用推广,支持生产企业利用品牌优势,面向消费者个性化需求,积极探索网络直销模式。鼓励餐饮、住宿企业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建立网上订餐、订房服务系统。支持传统百货、连锁超市、大中型批发市场等传统商贸企业,依托原有实体网点、货源、配送等商业资源开展“线上”与“线下”市场良性互动的网络零售业务。

(二)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引导广大农户应用电子商务服务平台销售农产品,促进平台产业化发展。推动农业产业化基地、农产品营销大户、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工企业与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对接,促进大宗农产品网上交易。推动涉农流通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配送中心应用电子商务,提高协同效率,降低流通成本。

1.培育农村电子商务流通主体。支持本地电子商务企业对接阿里巴巴、京东商城、逛集网、全民合伙人等电商平台,建设农村电商网点,发挥“万村千乡”农家店、供销社便民店等服务网点作用,实现贫困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全覆盖,主要行政村电商服务网点全覆盖,为村民提供网购网销、代销代购、缴费、充值、订票、代收代发、政策宣传等服务,拓展电子商务在农村的应用。

2.培育农产品网络消费品牌。大力推动名特优农产品生产,支持企业注册自主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申报中国驰名商标、陕西省著名商标、省级名牌产品和国家专利产品等,创建一批区域优势明显、品牌效应突出的特色品牌农产品,提高农产品质量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推动名特优、“三品一标”、“一村一品”农产品网络营销,使拥有“三品一标”的农业经营主体基本实现电子商务应用。

(三)推进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鼓励中小企业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应用,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引导中小企业积极融入龙头企业的电子商务购销体系,发挥中小企业在产业链中的专业化生产、协作配套作用。鼓励中小企业通过第三方零售平台开设网络旗舰店、专卖店、网上商城等网络零售终端,开展网络直销、网上订货和洽谈签约等业务。

(四)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以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为契机,引导企业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拓展国外市场,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培育本地跨境电商龙头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