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三《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俗省稱曰《金剛經》,爲《大般若經》中之第五百七十七卷。佛説大般若經,分四處,共十六會。四處者:一在王舍城之鷲峰山;二在舍衛國之給孤獨園;三在他化自在天宫;四在王舍城竹林精舍之白鷺池。此經即在給孤獨園所説者。今爲諸同學解此。先解題目,次解經文。

按“金剛般若波羅蜜”云者,謂勇猛精進,明心見性而證涅槃也。姑分三段釋之:(一)金剛;(二)般若;(三)波羅蜜。

金剛有二義:一是堅義;二是利義。非堅不能衛道,非利不能斷惑。《涅槃經》曰:“譬如金剛,無能壞者,而能碎壞一切諸物。”無著云:“金剛難壞。”又云:“金剛能斷。”喻勇猛精進行也。

般若,音鉢惹。《六祖壇經》云:“何名般若?唐言智慧也。一切處所,一切時中,念念不愚,常行智慧,即是般若行。一念愚,即般若絶。一念智,即般若生。世人愚迷不見般若;口説般若,心中常愚,若自言我修般若,念念説空,不識真空。般若無形相,智慧心即是。若作如是解,即名般若智。”惟般若智爲能明心見性。《法華義疏四》曰:“無境不照,名爲般若。”

波羅蜜,梵語,譯言究竟,到彼岸;以名菩薩之大行者。蓋菩薩之大行,能究竟一切自化化他之事,故名事究竟;乘此大行,能由生死之此岸,到涅槃之彼岸,故名到彼岸。《六祖壇經》云:“何名波羅蜜?此是西竺語。唐言到彼岸,解義離生滅,着境生滅起,如水有波浪,即名爲此岸。離境無生滅,如水常通流,即名爲彼岸。故號波羅蜜。”《大乘義章十二》云:“波羅者岸,蜜者名到。”

如上所論,金剛般若,是波羅蜜之修習。波羅蜜,是金剛般若之究竟。非究竟,無以證修習;非修習,不能事究竟。一説:“金剛自性光明遍照,清淨不壞,以喻佛性。”《文獻通考》載六祖序:“如來所説金剛般若波羅蜜,與法爲名,其義謂何?以金剛世界之寶,其性猛利能壞諸物。金雖至剛,羚羊角能壞。金剛喻佛性,羚羊角喻煩惱。金剛雖堅,羚羊角能碎。佛性雖堅,煩惱能亂。煩惱雖堅,般若智能破。羚羊角雖堅,賓鐵能壞。悟此理者了然見性。”《涅槃經》云:“見佛性者,不名衆生。如來所説金剛喻者,祇爲世人性無堅固,定慧即亡。口誦心行,定慧均等,是名究竟。金在山中,不知是寶,亦不知是山,何以故?爲無性故。人則有性,取其寶用,得遇金師,鏨鑿山破,取鑛烹煉,遂成精金。隨意使用,得免貧苦。四大身中,佛性亦爾。身喻世界,人我喻山;煩惱爲鑛,佛性喻金;智慧喻工匠,精進勇猛喻鏨鑿。身世界中有人我山,人我山中有煩惱鑛。煩惱鑛中有佛性寶,佛性寶中有智慧工匠。用智慧工匠鑿破人我山,見煩惱鑛,以覺悟火烹煉,見自金剛佛性了然明淨。是故以金剛爲喻,因以爲名也。”解題既明,次講經文。

《金剛經》文句,如珠走盤,轉轉皆圓;隨就何面觀之,無不光明洞達。其句義重疊處,正是其圓融處也。梁昭明太子取此經斷爲三十二分,即分爲三十二段也;後之誦者悉依焉。夫讀經不分段,則如囫圇吞棗,味同嚼蠟。然分段太瑣碎,斷章取義;讀者往往又不能融貫經旨,斯又一蔽也。余故就其辭意相生,一氣呵成者,歸併爲十七段:

(一)開宗明義。 《金剛經》言語雖多,總是説“不住於相”妙理以化度衆生。必衆生降服其心,不住我、人、衆生、壽者四相,纔是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一經大義,俱盡於“無住”之義。自此章以後,許多説話,不過反覆辨明“無住”之理;恐人一住於相,便不是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也。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全經凡二十九見。菩薩應離一切相,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無所住而生其心;應生無所住心;(見下文第三章、第五章。)此最是全經緊要語句,而於此章發其端。此章爲昭明本法會因由分第一,善現起請分第二,大乘正宗分第三,妙行無住分第四,經文如下: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與大比丘衆千二百五十人俱。爾時世尊,食時著衣持鉢,入舍衛大城乞食;於其城中,次第乞已,還至本處,飯食訖;收衣鉢,洗足已;敷座而坐。時長老須菩提在大衆中,即從座起,偏袒右肩,右膝着地,合掌恭敬,而白佛言:

“希有世尊!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世尊!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云何應住?云何降伏其心?”

佛言:

“善哉!善哉!須菩提!如汝所説!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汝今諦聽,當爲汝説: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應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

“唯!然!世尊!願樂欲聞。”

佛告須菩提:

“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降伏其心。所有一切衆身之類,若卵生,若胎生,若濕生,若化生,若有色,若無色,若有想,若無想,若非有想,若非無想,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衆生;實無衆生得滅度者。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薩有我相、人相、衆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復次:須菩提!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所謂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須菩提!菩薩應如是布施,不住於相。何以故?若菩薩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須菩提!於意云何!東方虚空,可思量不?”

“不也!世尊!”

“須菩提!南西北方四維上下虚空,可思量不?”

“不也!世尊!”

“須菩提!菩薩無住相布施,福德亦復如是不可思量。須菩提!菩薩但應如所教住。”

此章須菩提白佛言:“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云何應住?云何降服其心?”最是吃緊一問。按《發菩提心論第十二》云:“爲修善根求菩提故,不捨有爲。爲諸求生修大悲故,不住無爲。爲一切佛真妙智故,不捨生死。爲度無邊衆生令無餘故,不住涅槃。是名菩薩摩訶薩深心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據此不捨有爲,又不捨無爲;不捨生死,又不住涅槃;然則當依於何處耶?故須菩提有此問。佛言:“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應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如是”之“是”,即指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何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衆生,實無衆生得滅度者;此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也。蓋菩薩慈愛一切衆生,同於自我。衆生滅度,即我非他。故曰“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衆生,實無衆生得滅度者”;即是降伏衆生見也。又菩薩若言“有衆生可度”,即是常見。若言“無衆生可度”,則是斷見。令雖度衆生,實無所度;故降伏常見。雖無所度,而常度衆生,故降伏斷見也。所以如是者,以四相悉除也。何謂四相?心有所能,輕慢衆生;是有我相。自恃持戒,輕破戒者,是有人相。厭三途苦,願生諸天;是有衆生相。心愛長年,而勤修福業,法執不忘;是有壽者相。有四相,即衆生。無四相,即菩薩。《圓覺經》云:“未除四種相,不得成菩薩。”菩薩發菩提無上道心,受如來無相教法,豈應有四種相哉!設若有一於此,則必起能度衆生之心;是衆生之見,非菩薩也。菩薩與衆生,本無異性,悟則衆生是菩薩,迷則菩薩是衆生。

(二)非相非法。 此章爲昭明本如理實見分第五,正信希有分第六,無得無説分第七,依法出身分第八;承上文無我相,無人相,無衆生壽者相而直窮之於無法相,亦無非法相。無法相者,以真如本體,不在語言文字之間。若取法相,與執著四相一般。若取非法相,又涉斷滅見;與前著四相又何異焉!是故不應取法相而以爲有,亦不應取非法相而以爲無。此謂有無俱遣,語默雙忘。若取法相,即有法執。若取非法,即有空執。有執則煩惱熾然。無執則信心清淨。故曰:“如來所説法,皆不可取,不可説,非法,非非法。所以者何?一切賢聖,皆以無爲法。”佛説無爲法者,即是無住。無住即無相;無相即無起;無起即無滅;蕩然空寂,照用齊施,鑑覺無礙,乃真是解佛性,佛即是覺,覺即是觀照。觀照即是知慧。知慧即是般若波羅蜜多。而般若波羅蜜多,即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也。所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者,即佛法也。而即所謂不可取,不可説,非法非非法之佛法也。般若體中,本來空寂;所以隨説隨剗,不留形迹。蕩相破有,此經抑何密耶!經文如下: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身相見如來不?”

“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何以故?如來所説‘身相’,即非身相。”

佛告須菩提:

“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

須菩提白佛言:

“世尊!頗有衆生得聞如是言説章句,生實信不?”

佛告須菩提:

“莫作是説!如來滅後後五百歲,有持戒修福者,於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爲實;當知是人不於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種善根;已於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聞是章句,乃至一念生淨信者;須菩提!如來悉知悉見是諸衆生;得如是無量福德!何以故?是諸衆生無復我相、人相、衆生相、壽者相;無法相,亦無非法相;何以故?是諸衆生若心取相,即爲著我、人、衆生、壽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衆生、壽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衆生、壽者,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以是義故。如來常説:‘汝等比丘,知我説法,如筏喻者,法尚應捨!何況非法!’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如來有所説法耶?”

須菩提言:

“如我解佛所説義,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説。何以故?如來所説法,皆不可取;不可説;非法,非非法。所以者何?一切賢聖,皆以無爲法而有差别。”

“須菩提!於意云何?若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是人所得福德,寧爲多不?”

須菩提言:

“甚多!世尊!何以故?是福德即非福德性;是故如來説福德多。”

“若復有人於此經中受持乃至四句偈等,爲他人説;其福勝彼。何以故?須菩提!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皆從此經出。須菩提!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

(三)無住生心。 此章爲昭明本一相無相分第九,莊嚴佛土分第十〇六祖曰:“心不住法,道即流通。心若住法,名爲自縛。”無住生心之心,即所謂清淨心也。蓋住而生者,心則依境。無住而生者,心不依境。譬如一鏡當空,罔所不照,何等清淨!若先著一物,則空明遮蔽,焉能照物!是故有所住而生其心,此是污染心。無所住而生其心,方是清淨心。無所住,是從實超空生其心,是從空生覺。此心字,是正智,是真心。但住著於境,則隱而不現。心若不住,般若了然。生其心者,顯現本有真心,非突然生起也。此是金剛正眼,般若妙心。昔六祖聞“無所住而生其心”句,即大悟曰:“何期自性,本自清淨!何期自性,本不生滅!何期自性,本自具足!何期自性,本無摇動!何期自性,能生萬法!”學者在祖師門下,當從無住生心處體會微旨。又曰:“須知清淨心,妙湛圓寂,不泥方所,本無所住也。於無所住而生其心,如明鏡當前,物來悉照;物去即空,自然十分清淨。是淨土莊嚴孰甚焉。”經文如下:

“須菩提!於意云何?須陀洹能作是念:‘我得須陀洹果不?’”

須菩提言:

“不也!世尊!何以故?須陀洹名爲入流,而無所入;不入聲、香、味、觸、法。是名須陀洹。”

“須菩提!於意云何?斯陀含能作是念:‘我得斯陀含果不?’”

須菩提言:

“不也!世尊!何以故?斯陀含名一往來,而實無往來;是名斯陀含。”

“須菩提!於意云何?阿羅漢能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不?’”

須菩提言:

“不也!世尊!何以故?實無有法名阿羅漢。世尊!若是作念:‘我得阿羅漢道。’即爲着我人衆生壽者。世尊!佛説‘我得無諍三昧人,最爲第一;是第一離欲阿羅漢!’世尊!我不作是念:‘我是離欲阿羅漢。’世尊!我若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世尊!即不説須菩提,是樂阿蘭那行者!以須菩提實無所行;而名須菩提,是樂阿蘭那行。”

佛告須菩提:

“於意云何?如來昔在燃燈佛所,於法有所得不?”

“不也!世尊!如來在燃燈佛所,於法實無所得。”

“須菩提!於意云何?菩薩莊嚴佛土不?”

“不也!世尊!何以故?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

“是故須菩提!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生清淨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無所住而生其心。須菩提!譬如有人身如須彌王;於意云何?是身爲大不?”

須菩提言:

“甚大!世尊!何以故?佛説非身;是名大身。”

(四)如法受持。 此章爲昭明本無爲福勝分第十一,尊重正教分第十二,如法受持分第十三。特示“是經名爲金剛般若波羅蜜”一句,是一部金經點眼處也。從前説降伏安住,並未説出般若。其間如度生,破盡度相;布施,破盡施相;見佛,破盡身相;淨信,破盡法相;如是堅固,如是猛利,全是般若之知慧,如金剛之能斷;至此點明。蓋本心淨明,真慧隨緣不變,能摧斷一切煩惱,而不爲一切所摧,是爲金剛般若。此經所説,直指心體,乃全部般若之小影。其關鍵全在二諦,亦即三觀。二諦者,俗諦、真諦也;合中道諦,統稱三諦。三觀者,空、假、中也。如來於諸法中處處依三諦觀而爲開演;於般若教中最爲顯露。俗諦即顯理義,真諦即泯相義。此之二諦,非一非異;即顯理,即泯相。以顯理故,諸相熾然。以泯相故,當體全空。體相一如,返流成淨,理事圓融,事事無礙,是爲中道諦也。是故如來現身説法,云是云非,或即或弗,皆是如學。學道人一切云爲,世間出世間,亦是如是。推之時行物生,風動塵起,靡不如是。此是三諦大意也。此經之中,每於一句而有三叠,此即三觀;向來師家尠説破者,故學人滑口誦過。今爲拈出,如此章云:“佛説般若波羅蜜,即非般若波羅蜜。是名般若波羅蜜……諸微塵,如來説非微塵,是名微塵。如來説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又云:“如來説三十二相,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自此以下,餘經如此之語甚多。今特舉此四語爲例。佛説般若波羅蜜,説諸微塵,説世界,説三十二相,是中道觀也。即非般若波羅蜜,非微塵,非世界,即是非相,是即空觀也。是名般若波羅蜜,是名微塵,是名世界,是名三十二相,是假名觀也。此三觀者,即三即一,妙義融會。全經大旨,皆不出是。即如來於諸部中所説諸法,亦不離是。充之一切世間出世間諸般事業,隨居何境,無不依是以爲正觀標準。不然,正智不顯,豈免邪見!故依此三觀,即知三諦。了此三語,餘語可知。以此印證一切句義,方是非有非無中道實義。從此了澈一切法性無性,方是非有非無中道實性也。經文如下:

“須菩提!如恒河中所有沙數,如是沙等恒河;於意云何;是諸恒河沙,寧爲多不?”

須菩提言:

“甚多!世尊!但諸恒河尚多無數;何況其沙?”

“須菩提!我今實言告汝:‘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七寶滿爾所恒河沙數三千大千世界,以用布施;得福多不?’”

須菩提言:

“甚多!世尊!”

佛告須菩提:

“若善男子,善女人,於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爲他人説;而此福德,勝前福德!復次,須菩提隨説是經,乃至四句偈等。當知此處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皆應供養,如佛塔廟。何況有人盡能受持讀誦!須菩提!當知是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若[7]是經典所在之處,即爲有佛,若尊重弟子。”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

“世尊!當何名此經?我等云何奉持?”

佛告須菩提:

“是經名爲金剛般若波羅蜜;以是名字,汝當奉持。所以者何?須菩提!佛説般若波羅蜜,即非般若波羅蜜;是名般若波羅蜜。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所説法不?”

須菩提白佛言:

“世尊!如來無所説。”

“須菩提!於意云何?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塵,是爲多不?”

須菩提言:

“甚多!世尊!”

“須菩提!諸微塵,如來説;非微塵;是名微塵。如來説,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不?”

“不也!世尊!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見如來,何以故;如來説三十二相;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

“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若復有人於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爲他人説;其福甚多!”

(五)離相寂滅。 此章爲昭明本離相寂滅分第十四,持經功德分第十五,能淨業障分第十六,而仍第十四分離相寂滅之名。《維摩經·佛國品》:“知一切佛,皆悉寂滅。”注曰:“去相,故言寂滅。”學佛者發菩提心,當使此心湛然,隨處解脱,空諸所有,斯爲離一切相,斯謂寂滅。故曰:“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生無所住心。”前云應無所住而生其心,而此云應生無所住心者。恐人認“無所住而生其心”句作兩層;有無所住之心,又有所生之心,轉非清淨;故直曰“生無所住心”,言生此原無所住之心也。經文如下:

爾時,須菩提聞説是經,深解義趣,涕淚悲泣而白佛言:

“希有,世尊!佛説如是甚深經典。我從昔來所得慧眼,未曾得聞如是之經。世尊!若復有人得聞是經,信心清淨;則生實相。當知是人成就第一希有功德!世尊!是實相者,即是非相;是故如來説名實相。世尊!我今得聞如是經典,信解受持,不足爲難!若當來世後五百歲;其有衆生,得聞是經,信解受持;是人即爲第一希有!何以故?此人無我相,無人相,無衆生相,無壽者相,所以者何?我相,即是非相。人相、衆生相、壽者相,即是非相。何以故?離一切諸相,即名諸佛。”

佛告須菩提:

“如是!如是!若復有人,得聞是經,不驚、不怖、不畏,當知是人甚爲希有!何以故?須菩提!如來説第一波羅蜜;即非第一波羅蜜;是名第一波羅蜜。須菩提!忍辱波羅蜜,如來説;非忍辱波羅蜜;是名忍辱波羅蜜。何以故?須菩提!如我昔爲歌利王割截身體。我於爾時,無我相,無人相,無衆生相,無壽者相。何以故?我於往昔節節支解時;若有我相、人相、衆生相、壽者相;應生瞋恨。須菩提!又念過去,於五百世,作忍辱仙人。於爾所世,無我相,無人相,無衆生相,無壽者相。是故須菩提,菩薩應離一切相,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生無所住心。若心有住即爲非住。是故佛説:‘菩薩心不應住色布施。’須菩提!菩薩爲利益一切衆生,應如是布施,如來説一切諸相,即是非相。又説一切衆生,即非衆生。如來是真語者、實語者、如語者、不誑語者、不異語者。須菩提!如來所得法,此法無實無虚。須菩提!若菩薩心住於法而行布施;如人入闇,即無所見。若菩薩心不住法而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見種種色。須菩提!當來之世,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於此經受持讀誦;即爲如來。以佛智慧,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得成就無量無邊功德。”“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初日分以恒河沙等身布施;中日分復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後日分亦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如是無量百千萬億刧以身布施。若復有人聞此經典,信心不逆,其福勝彼,何況書寫受持讀誦,爲人解説!須菩提!以要言之:是經不可思議,不可稱量,無邊功德。如來爲發大乘者説,爲發量上乘者説。若有人能受持讀誦。廣爲人説;如來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得成就不可量,不可稱,無有邊,不可思議功德。如是人等,即爲荷擔如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何以故?須菩提!若樂小法者,著我見,人見,衆生見,壽者見;即於此經不能聽受讀誦,爲人解説。須菩提!在在處處,若有此經;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所應供養。當知此處即爲是塔;皆應恭敬,作禮圍繞,以諸花香而散其處。”“復次,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讀誦此經;若爲人輕賤,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即爲消滅。”

(六)究竟無我。 須菩提聞説經名,應離一切相,則人法皆空,已是了然。至此重復起疑。疑既已離相,心如何發?若欲並此所發之菩提而亦離之,則此心全無着落,菩薩行六度時,安住何處?並能發之法而亦離之,則菩提全無把柄。行菩薩行時,有許多難調伏處,此心又如何降伏?所以復申前問也。且如前章佛説,幾似不問何人,只須受持[8]讀誦此經,即有不可思議之果報隨之。是無上第一希有之法可無俟於專心苦行而得之;是啓人以狂亂狐疑不信矣!須菩提知其決無是理。此又不可不以心之應住與降伏者,重爲致詢;或冀佛之别有開導也。而佛之所告者,仍與開宗明義第一章不少異。於以見功修自有一定,不可躐等而期。必無有住與降伏之不知,衆生滅度之不講,而著我人衆生壽者之相者,遽能受持讀誦此經也。此經無前半部,演説不開。無後半部,搜括不盡。此章仍昭明本究竟無我分第十七。復説云何應住一段,重申經旨。已後先詳者略之,先略者詳之,節節相承,各有妙義。經文如下: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

“世尊!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云何應住。云何降伏其心。”

佛告須菩提:

“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當生如是心:我應滅度一切衆生;滅度一切衆生已,而無有一衆生實滅度者。”“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薩有我相、人相、衆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所以者何?”“須菩提!實無有法,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於燃燈佛所,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

“不也!世尊!如我解佛所説義:佛於燃燈佛所,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佛言:

“如是!如是!須菩提,實無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若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燃燈佛即不與我授記,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以實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故燃燈佛與我授記,作是言: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何以故?”“如來者,即諸法如義。若有人言:‘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實無有法,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如來所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於是中無實無虚。是故如來説一切法,皆是佛法。須菩提!所言一切法,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須菩提!譬如人身長大。”

須菩提言:

“世尊!如來説:‘人身長大,即爲非大身;是名大身。’”

“須菩提!菩薩亦如是!若作是言,我當滅度無量衆生;即不名菩薩。”“何以故?”“須菩提,實無有法,名爲菩薩。是故佛説一切法;無我,無人,無衆生,無壽者。須菩提!若菩薩作是言,我當莊嚴佛土,是不名菩薩。”“何以故?”“如來説‘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須菩提!若菩薩通達無我法者,如來説名真是菩薩。”

此章大概如開宗明義第一章所言,唯增實無有法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一句。且上文既言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當生如是心。生如是心,則是法矣。若無法,烏能得見真性而成佛乎?然此乃言實無有法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何也?蓋上言當生如是心者,是心亦非真性中所有,亦爲妄爾;故此言實無有法,其意乃在於實字。謂究其實,則真性中無此也。佛恐弟子誤認所謂當生如是心者謂真實;故此又説破以爲非實也。然則非徒本無一切衆生,而發此求真性之心者,亦本無法。蓋真性中本來蕩然空空,所謂一法不立,一塵不染者是也。此之謂諸法如義。此之謂如來。所謂諸法如義者,即瑜伽義。瑜伽者,名爲相應。以其不違一切法自性,如如相應,不增不減,恰到好處。法如是!説亦如是!體則如其體。用則如其用。所謂:“在凡不減,在聖不增。”當體即是,但須證得。

(七)非心是心。 六祖曰:“爾所國土中,所有衆生,一一衆生,皆有若干差别。心數雖多,總名妄心。識得妄心非心,是名爲心。”此如來非心是心之説也。佛告須菩提:“爾所國土中,所有衆生若干種心,如來悉知。”此如來之他心通也。所謂他心通者,謂彼既起心念,則此可而知也。聞有人把碁子手中,令他心通者觀之,則知其爲碁子。以己知爲碁子故也。然己則不知其數之多寡,使彼言之,則亦不知其數。以己不知其數故也。由是言之,其衆生之心,如來所以悉知者。以此心爲妄想,乃自真性中現。既生此妄想心,自佛觀之,則有形相矣!有形相,故可得而知也。若寂然如虚空,則無得而知矣!此章即昭明本一體同觀分第十八。經文如下: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肉眼不?”

“如是!世尊!如來有肉眼。”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天眼不?”

“如是!世尊!如來有天眼。”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慧眼不?”

“如是!世尊!如來有慧眼。”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法眼不?”

“如是!世尊!如來有法眼。”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佛眼不?”

“如是!世尊!如來有佛眼。”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恒河中所有沙,佛説是沙不?”

“如是!世尊!如來説是沙。”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一恒河中所有沙,有如是沙等恒河。是諸恒河所有沙數,佛世界如是,寧爲多不?”

“甚多!世尊!”

佛告須菩提:

“爾所國土中,所有衆生若干種心;如來悉知。何以故?如來説:‘諸心皆爲非心,是名爲心。’所以者何?須菩提!過去心不可得,現在心不可得,未來心不可得。”

(八)福德不得。 福德不得者,不希望得福德也。既不希望得福德而爲布施,即爲無住相布施。此章即昭明本法界通化分第十九。經文如下:

“須菩提!於意云何?若有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是人以是因緣,得福多不?”

“如是!世尊!此人以是因緣,得福甚多。”

“須菩提!若福德有實,如來不説得福德多。以福德無故;如來説得福德多。”

(九)離色離相。 色者顔色,相者形體,離者不著。言求見如來者,離諸色相也。此章仍梁昭明本離色離相分第二十,可與第二章、第四章參觀。經文如下:

“須菩提!於意云何?佛可以具足色身見不?”

“不也!世尊!如來不應以具足色身見。何以故?如來説具足色身;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可以具足諸相見不?”

“不也!世尊!如來不應以具足諸相見。何以故?如來説諸相具足,即非具足;是名諸相具足。”

(十)無説無得。 佛謂:“吾住世四十九年,何曾説着一字。若人言如來有所説法,即爲謗佛。”以真性無法可説,若以爲佛本説法,即爲志在於法耳。佛豈志在於法哉!此所以爲謗佛,所以爲不能解佛所説之故也。佛又呼須菩提而言:“説法者,實無有法。”謂本來無法,特爲衆生去除外妄而説耳。此法豈真實哉!衆生既悟,則不用此法矣。故但虚名爲説法而已。佛本悟,更無所用法矣。此章爲梁本非説所説分第二十一、無法可得分第二十二、淨心行善分第二十三,與第二章言“無有少法,如來所得”,第四章言“無有少法,如來所説”之意略同。經文如下:

“須菩提!汝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有所説法’;莫作是念!何以故!若人言:‘如來有如説法。’即爲謗佛!不能解我所説故。須菩提!説法者,無法可説,是名説法。”

爾時慧命須菩提白佛言:

“世尊!頗有衆生,於未來世,聞説是法,生信心不?”

佛言:

“須菩提!彼非衆生;非不衆生。何以故?須菩提!衆生,衆生者。如來説:‘非衆生,是名衆生。’”

須菩提白佛言:

“世尊!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爲無所得耶?”

佛言:

“如是!如是!須菩提!我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乃至無有少法可得;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復次,須菩提!是法平等,無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以無我,無人,無衆生,無壽者;修一切善法;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所言善法者,如來説:‘即非善法;是名善法。’”

(十一)福德無比。 此章即照昭本福智無比分第二十四,極言受持讀誦此般若波羅蜜經,爲他人説之功德無比。第二章非相非法稱“若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布施”,不如“於此經中受持乃至四句偈等爲他人説”之福。至第四章如法受持稱“以七寶滿爾所恒河沙數三千大千世界以用布施”,比“三千大千世界七寶布施”又多矣;然不如“於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爲他人説”之福,至“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又不徒七寶矣。較之“於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爲他人説”,其福終不能勝。第五章離相寂滅稱“以恒河沙三度身布施,如是無量百千萬億刧,以身布施”,視前又甚矣。較之持經功德猶爲不如。此章以“三千大千世界所有諸須彌山王如是等七寶聚有人持用布施”,比喻又大矣。亦不及持經解説之福。言雖重疊,一步緊一步者。何也?蓋佛慈悲之大,先知末法刼中,多以布施當修行。不知持經爲人解説,以物質自度度他,不知以精神修養自度度他。物質之享樂愈高,精神之墮落益深,所以諄諄反覆言之也。經文如下:

“須菩提!若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諸須彌山王,如是等七寶聚,有人持用布施。若人以此《般若波羅蜜經》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讀誦,爲他人説,於前福德百分不及一,百千萬億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十二)化無所化。 此章仍昭明本化無所化分第二十五。既是是法平等,孰爲衆生?孰爲度衆生?止隨其本性而導之,故化無所化。經文如下:

“須菩提!於意云何?汝等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度衆生!’須菩提!莫作是念!何以故?實無有衆生,如來度者,若有衆生,如來度者;如來即有我、人、衆生、壽者,須菩提!如來説有我者,即非有我。而凡夫之人,以爲有我!須菩提!凡夫者,如來説,即非凡夫,是名凡夫。”

(十三)非相非非相。 非相則不有,非非相則不無。即第一章所謂不住於相也。説有相故是執着,然若執着無相,沉空棄有,一切法皆斷滅不用,反成槁木死灰矣。此章即昭明本法身非相分第二十六,無斷無滅分第二十七。經文如下: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不?”

須菩提言:

“如是!如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

佛言:

“須菩提!若以三十二相觀如來者;轉輪聖王,即是如來!”

須菩提白佛言:

“世尊!如我解佛所説義,不應以三十二相觀如來。”

爾時,世尊而説偈言:

“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

“須菩提!汝若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莫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汝若作是念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説‘諸法斷滅!’莫作是念!何以故?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於法不説斷滅相。”

如佛所説,法者固不可以執,然亦豈可以斷滅之哉!譬如渡水,既渡之後,固不須舟楫;未渡之前,豈可無舟楫耶?是故既悟之後,不須佛法;未悟之前,不可以無佛法。所以發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必須依佛法修行,不可遂斷滅諸法,而謂不用法也。

(十四)不受不貪。 一塵不染,何貪何受!此章仍昭明本不受不貪分第二十八。經文如下:

“須菩提!若菩薩以滿恒河沙等世界七寶,持用布施;若復有人知一切法無我,得成於忍;此菩薩勝前菩薩所得福德[9]。何以故?須菩提!以諸菩薩不受福德故。”

須菩提白佛言:

“世尊!云何菩薩不受福德?”

“須菩提!菩薩所作福德,不應貪著;是故説不受福德。”

(十五)如來常住。 此章爲昭明本威儀寂静分第二十九。《涅槃經》云:“一切衆生,悉有佛性。如來常住,無有變易。”編[10]一切處而無有異爲,如不動而至爲來,惟如來。故常住,非常住,不如來。經文如下:

“須菩提!若有人言:‘如來,若來若去,若坐若卧。’是人不解我所説義。何以故?如來者,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故名如來。”

(十六)一合相理。 此章仍昭明本一合相理分第三十。《華嚴經大疏演義鈔》:“一合相者,謂緣和合故,攬衆微以成於色,合五陰等以成於人,名一合相。”然和合爲相,有成即有壞,有生即有滅,皆屬虚妄。如來所説一合相,即非一合相,乃强名爲一合相而已。佛見須菩提已悟其旨,乃謂之曰:一合相者,此則不可説也。衆生自無始以來,名言習氣,染深難化,故聞凡着。凡聞聖着聖,聞有着有,聞無着無,聞生死着生死,聞涅槃着涅槃,聞世界着世界,聞微塵衆着微塵衆。本心即隱没,被名言所轉執而忘過,埋没自性。所以如來説《金剛經》,即世界而破微塵衆,即微塵衆而破世界堅習,堅習既破,本性頓露,世界可碎,微塵可合,則世界與微塵未始有常也。而衆生於未始有常之間,計世界爲一,計微塵爲多,不一即多,不多即一,酣計而不醒,從無始以來至於今日,死此生彼,死彼生此。究其所以,不過我見未空,隨處執着,故如來曰:“一合相不可説,凡夫貪其事也。”經文如下:

“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以三千大千世界,散爲微塵;於意云何?是微塵衆寧爲多不?”

須菩提言:

“甚多!世尊!何以故?若是微塵衆實有者;佛即不説是微塵衆。所以者何?佛説微塵衆,即非微塵衆,是名微塵衆。世尊!如來所説三千大千世界,即非世界,是名世界。何以故?若世界實有者,即是一合相。如來説一合相,即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

“須菩提!一合相者,即是不可説,但凡夫之人,貪著其事。”

(十七)不取於相。 此章爲昭明本知見不生分第三十一,應化非真分第三十二。空盡知見之相,收拾一部經文,前言我相、人相、衆生相、壽者相,此説我見、人見、衆生見、壽者見。見與相不同,見猶未成相,有見而後有相,見在相前一層,相者法所現也,見者心所取也。四相乃經中所遣之執,而四相又成於四見,及至見歸真見,而相亦無相矣。夫我人衆生壽者四見,初本一我見耳。以展轉横計,遂成四見。若以知眼觀之,則一心不生,我尚不有,誰爲我見,我見既拔,則餘者不待遣而自空矣。我見者,無主宰中强作主宰之謂。人見,則待我而生;衆生見,則循情分别,不能返照之謂。壽者見,不過貪生畏死之念也。經文如下:

“須菩提!若人言:‘佛説我見,人見,衆生見,壽者見。’須菩提!於意云何?是人解我所説義不?”

“不也!世尊!是人不解如來所説義。何以故?世尊説我見,人見,衆生見,壽者見;即非我見,人見,衆生見,壽者見;是名我見,人見,衆生見,壽者見。”

“須菩提!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於一切法應如是知!如是見!如是信解!不生法相!須菩提!所言法相!如來説:‘即非法相;是名法相。’”“須菩提!若有人以滿無量阿僧祗世界七寶持用布施。若有善男子,善女人,發菩提心者,持於此經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讀誦,爲人演説,其福勝彼!云何爲人演説?不取於相,如如不動。何以故?”“一切有爲法,如夢幻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佛説是經已,長老須菩提及諸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聞佛所説,皆大懽喜,信受奉行!

“不取於相,如如不動”八字乃全經之歸宿,般若之宗旨,十七章反覆翻剥,只完個不取於相而已。由淺入深,層層剔發,只求到“如如不動”而已。若心取相,若取法相,若取非法相,即有所住。心無所住,方是真如。如者萬物一如,不起分别,猶如一月當空,千波現影。影有現滅,月實自如。

(原刊於《無錫新報·思潮月刊》,1922年10月

16日—1924年1月16日)

【注释】

[1]“八”字下原衍一“八”字,今删。

[2]説,原作“設”,今改正。

[3]總,原作“聰”,今改正。

[4]峰,原作“蜂”,今改正。

[5]惑,原誤作“感”,今據上下文改。

[6]無明之惑,原作“無名之感”,今改正。

[7]若,原誤作“苦”,今據《金剛經》改。

[8]持,原作“待”,今據上下文改。

[9]福德,《金剛經》通行本作“功德”。

[10]“編”當作“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