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實論第六
2025年09月26日
名實論第六
【校勘】中外職國第二段注文嚴可均校“職國”當作“職司”。以其所正,正其所不正,疑其所正馬驌《繹史》作“以其所正,正其所不正,以其所不正疑其所正。”此脱“以其所不正”五字。謂此而行不唯乎此,則此謂不行馬驌《繹史》第一行字作此,依上文“謂彼而彼不唯乎彼,則彼謂不行”,此對文,第一行字自當作此。其以當不當也,不當而亂也馬驌《繹史》“不當而”下有“當”字,依注文“天下皆以不當爲當”云云,則正文自脱“當”字。故彼故彼,止於彼馬驌《繹史》無第二“故”字;嚴可均校衍“下故”字;百子全書本依改。知此之非也,知此之不在此也,明不謂也馬驌《繹史》“知此之非”下有“此”字,“明”作“則”,依下文“知彼之非彼也,知彼之不在彼也,則不謂也。”則上對文,自當作“知此之非此也,知此之不在此也,則不謂也。”百子全書本“明”亦作“則”。失名非物也,而物無名則無以自通矣第十六段注文首“失”字必係“夫”之譌。
【提要】天地與其所産焉,物也;物以物其所物而不過焉,實也;實以實其所實不曠焉,位也;出其所位,非位;位其所位焉,正也。其正者,正其所實也;正其所實者,正其名也。其名正,則唯乎其彼此焉。謂彼而彼不唯乎彼,則彼謂不行;謂此而此不唯乎此,則此謂不行,失名實謂也。古之明王審其名實,慎其所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