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项目建设条款
目前,市场上的PPP项目大多都涉及工程建设内容,因此项目建设条款通常也属于PPP项目合同的核心条款。有关项目建设的条款通常会包括设计和建设两部分内容。
1.项目设计
根据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一般来讲设计可以分为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或初始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或施工设计)三个阶段。
(1)项目设计责任主体与分工。对于项目设计的责任主体,属于双方在PPP项目合同中约定的内容,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的不同,PPP项目合同中对于设计工作的分工往往会有不同。常见的设计工作分工为:一是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产出说明由政府或社会资本方完成。如果PPP项目由政府发起,则应由政府自行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产出说明的编制工作;如果PPP项目由社会资本发起,则由社会资本方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产出说明。二是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由项目公司完成。在PPP项目合同签署后,项目公司负责编制或最终确定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并完成全部的设计工作。
(2)项目设计标准。在不违背强制性技术标准的前提下,由政府与社会资本约定项目设计标准,并在PPP项目合同中具体列明。
(3)设计审查。对于项目公司负责的设计工作,政府方享有一定期限内审查设计文件并提出修改意见的权利。但政府方的检查与建议并不减轻或者免除社会资本应承担的设计责任。(https://www.daowen.com)
2.项目建设
项目建设由项目公司负责具体实施。通常,PPP项目合同会对项目的工期、质量标准等要求进行明确规定。
(1)建设标准。与项目设计类似,在PPP项目合同签订之前,双方应协商确定具体的项目建设标准,并规定在PPP项目合同中。
(2)建设时间要求。在PPP项目合同中,通常会明确约定项目的建设工期及进度安排。在完工时间对于项目具有重大影响的项目中,还会在合同中进一步明确具体的完工日期或开始运营日。
(3)政府方的介入与监督。为了能够及时了解项目建设情况,确保项目能够按时开始运营并满足合同约定的全部要求,政府方往往希望对项目建设进行必要的监督或介入,并且通常会在PPP项目合同中约定一些保障政府方在建设期的监督和介入权利的条款。但是,项目公司是PPP项目的具体实施单位,政府方对项目的介入应当保持在一定限度内,并且政府方介入的事由、采取的措施等均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