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证券化的概念
所谓资产证券化,具体而言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独立、可预测的现金流且可特定化的财产权利或者财产,通过巧妙的结构安排,隔离其风险,整合其收益要素并通过内外部增信措施来提高其信用等级,进而将其转换成在金融市场上可以出售、流通的证券的过程。资产证券化起源于美国,最初的资产证券化多限于信贷资产,如住房抵押贷款、购车贷款和信用卡贷款等。之后,随着资产证券化的发展,证券化的资产品种开始从信贷资产扩展到实物资产,种类日益扩展,并逐渐形成了用于企业融资的资产证券化。
从广泛意义上讲,目前国内的资产证券化可以分如下四类:
一是证监会监管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企业资产证券化,ABS)。根据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证券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机构字〔2006〕号)第1条第1款的规定,“资产证券化业务,是指证券公司面向境内机构投资者推广资产支持受益凭证(以下简称受益凭证),发起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或计划),用所募集的资金按照约定购买原始权益人能够产生可预期稳定现金流的特定资产(即基础资产),并将该资产的收益分配给受益凭证持有人的专项资产管理业务活动”。
二是银监会监管的信贷资产证券化(CAS)。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发布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5〕第7号)第2条第1款的规定,信贷资产证券化是指“在中国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机构,将信贷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以资产支持证券的形式向投资机构发行受益证券,以该财产所产生的现金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的结构性融资活动”。(https://www.daowen.com)
三是保监会监管的资产支持计划。根据《资产支持计划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15〕85号)第2条的规定,“本办法所称资产支持计划(以下简称支持计划)业务,是指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专业管理机构作为受托人设立支持计划,以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面向保险机构等合格投资者发行受益凭证的业务活动”。
四是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主管的资产支持票据。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资产支持票据指引》第二条规定,“资产支持票据,是指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由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作为还款支持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鉴于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仅限于信贷资产,保监会监管的资产支持计划缺乏实践操作,本节仅对实践中常见的交州支持专项计划与资产支持票据进行详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