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合法性审批手续齐全

二、工程建设合法性审批手续齐全

不论项目是否采用PPP模式实施,若项目包含工程建设内容,则还应履行基本建设审批手续。基础建设审批手续是工程建设项目合法合规的依据,主要包括以下文件:

1.项目建议书批复。其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第一步,由发起人向发改部门报送,主要从客观方面考察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建设条件是否具备等。批复单位为国家发改委或地方发改委。

2.选址意见书。其主要用于明确项目建设地理位置,颁发单位为地方规划主管部门。

3.用地预审文件。其是审批可研报告的必备文件,由国土资源部门对项目所涉及的土地利用事项进行审查。

4.环境影响报告书。对拟建项目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提出防治措施;其是作为项目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的环境保护依据。批复单位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5.节能审查意见。即对项目节能评估文件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或对节能登记表进行登记备案的行为。批复单位为国家发改委或地方发改委。(https://www.daowen.com)

6.其他(如文物保护、地震安全评价等)。项目若涉及文物保护、矿产覆压、水土保持等内容,还需相关审批文件。

7.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以建设项目必要性、建设条件、建设方案与标准、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项目实施计划要素为评价标准,批复单位为国家发改委或地方发改委。可研报告未经批复,项目不得实施。同时,具体批复单位需具备相应权限。

8.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实项目是否满足技术和用地上的规划要求,批复单位为地方规划主管部门。如未取得,项目面临非法用地、违章建筑等风险。

9.设计文件编制及批复。包括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与审查。按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10.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颁发单位为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