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项目运营条款
在PPP项目中,项目的运营不仅关系到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供给效率和质量,而且关系到项目公司的收入,对于政府方和项目公司而言都非常关键。有关项目运营的条款通常包括开始运营的条件和时间、运营期间的权利与义务以及政府方和公众对项目运营的监督等内容。
1.开始运营的条件和时间
开始运营是政府方和项目公司均非常关注的关键时间点。对政府方而言,项目开始运营意味着可以开始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对项目公司而言,项目公司通常只有项目开始运营后才能开始获得付费。
(1)开始运营条件。在订立PPP项目合同时,双方会根据项目特点和商业特性约定开始运营的条件,常见条件包括:项目建设已基本完工并已经达到满足项目目的水平;已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标准和计划完成项目试运营;项目运营所需的审批手续已经完成等。
(2)开始运营时间。在一些PPP项目中,开始运营与建设完工为同一时间,完工日即被认定为开始运营日。但在另一些项目中,开始运营之前包括建设完工和试运营两个阶段,只有在试运营期满时才被认定为开始运营。
2.无法运营的后果
(1)因项目公司原因导致无法按期开始运营的,一般后果包括:一是无法按时获得付费、运营期缩短;二是需支付逾期违约金,如一些PPP项目合同中会规定逾期违约金条款,即如果项目公司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日期开始运营,则需要向政府方支付违约金。(https://www.daowen.com)
(2)因政府方原因导致无法按期运营的,通常政府需延长工期和赔偿费用,同时,还可以规定“视为已开始运营”,即政府应从原先约定的开始运营日起向项目公司付费。
3.运营责任划分
一般情况下,项目的运营由项目公司负责。但在一些PPP项目、特别是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行业下的PPP项目中,项目的运营通常需要政府方的配合与协助。在这类项目中,政府方可能需要提供部分设施或服务,与项目公司负责建设运营的项目进行配套或对接,例如垃圾处理项目中的垃圾供应、供热项目中的管道对接等。
4.政府方的监督和介入
政府方对于项目运营的监督和介入权一般包括:在不影响项目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入场检查;定期获得有关项目运营情况的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例如运营维护计划、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事故报告等);审阅项目公司拟定的运营方案并提出意见;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中期评估和后评价;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