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二、 公司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公司型基金企业设立的主要依据有《公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企业法人设立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文件。公司型私募股权基金形式可分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具有比较完备的现代企业制度,拥有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分权与制衡机构,治理结构比较完善。投资者既是基金份额持有人,又是公司的股东。若基金投资失败,投资者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相应的投资损失。

但是由于法律法规的限制,公司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存在双重征税的问题,即在基金层面和基金公司股东层面,都需缴纳所得税。双重征税使得公司运作成本增加,投资者的利润空间被压缩,这也是很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不选择公司制形式的主要原因。当然,公司型组织形式也有优点,如可以以公司名义向外融资,可以对外提供担保等。公司型基金组织架构如下图所示:

图示

(一)基金管理人的登记

公司制基金可以通过组建内部管理团队实行自我管理,也可以采取委托管理方式将资产委托其他股权投资企业或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公司经工商登记成立后,如果基金由公司自我管理,则由公司自行按规定办理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

根据证监会《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7条规定:“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报送以下基本信息:(1)工商登记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2)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3)主要股东或者合伙人名单;(4)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5)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信息。基金业协会应当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齐备后的2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公告私募基金管理人名单及其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办结登记手续。”

(二)公司型基金的备案

基金募集完成后(即为公司成立后),公司基金管理人(自我管理的,基金管理人为公司本身)应按照证监会的规定向基金业协会办理备案手续。完成基金备案手续后,公司型基金即可开始进行投融资活动。

根据证监会《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8条规定:“各类私募基金募集完毕,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报送以下基本信息:(1)主要投资方向及根据主要投资方向注明的基金类别;(2)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资金募集过程中向投资者提供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应当报送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公司、合伙等企业形式设立的私募基金,还应当报送工商登记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3)采取委托管理方式的,应当报送委托管理协议。委托托管机构托管基金财产的,还应当报送托管协议;(4)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信息。基金业协会应当在私募基金备案材料齐备后的2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公告私募基金名单及其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办结备案手续。”

(三)公司型基金的内部治理结构

公司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内部治理结构应遵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但是公司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治理结构又和一般的公司不大相同。

1.股东会

由于公司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企业业务主要是对外进行投资,而且作为股东的投资者人数众多,其中很多的股东可能并没有投资经验和能力,所以公司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通常聘请专业投资机构或外部团队来管理基金的运作。通常,只有公司的重大事项和重大投资才交由股东会决策。投资者作为公司股东,可能通过股东会行使下列权利: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修改公司章程等。

2.董事会

董事会是公司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内部运营监督机构,对股东会负责。由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具体投资业务由经理层甚至专业外部团队来运作和完成,董事会主要负责基金的投资决策,并监督基金投资业务的合法、合规和安全。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会的职权主要包括: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等。

3.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不是法定的公司必设机构,而是公司型基金自主选择设定的董事会下属专业性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一般由董事会委派或聘任相关管理团队担任。从实践中来看,公司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章程》通常会规定,一般的投资项目由投资决策委员会来决策并报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备案,重大或金额较大的投资项目则必须由董事会决策,而超出《公司章程》规定的投资项目,则应当交由股东会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