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宗教生活
越南的婆尼教是伊斯兰教、婆罗门教和占族民间信仰相结合的产物,是一种带有浓厚地方色彩的回教。[24]婆尼教保留着明显的母系社会特征,妇女的社会地位要优于男性。[25]婆尼教占族信奉《古兰经》,手抄传给后代,因此内容比原版简略很多。不但如此,他们还将伊斯兰教的信条与本民族的信仰内容相结合。比如,他们不仅信仰真主安拉和先知穆罕默德,还信仰占族自然神、民族英雄和祖先等。婆尼教徒在宗教生活中也只是象征性地遵守伊斯兰教的教规,并不严格执行伊斯兰教的“五功”。[26]他们虽不吃猪肉,不喝酒,但却不关心每周五的聚礼,不用去麦加朝圣,每天只念三次“求愿经”,每年举行祭祖仪式和拜女神、祈雨、祭海神等古老的农业仪式;他们不过伊斯兰教的“开斋节”,只有修士在每个月的头三天禁食;他们过带有占族传统文化特色的“拉木旺节”,节日期间要举行庙会和扫墓、祭祀等仪式。此外,婆尼教占族与国际伊斯兰教、南部地区的伊斯兰教占族几乎没有联系。
相比之下,新派回教没有混杂古老的信仰和风俗习惯。越南的伊斯兰教占族属逊尼派,比较温和,是虔诚的穆斯林,严格遵守伊斯兰教的教义,严格执行伊斯兰教的“五功”;在宗教生活中使用阿拉伯文和马来文,为信徒举行成年礼,信徒供奉灵物,不吃猪肉,戴头巾等。伊斯兰教占族每年都过圣纪节、开斋节、宰牲节、登宵节、伊斯兰教历元旦和每周五的主麻日聚礼等等。其中圣纪节、开斋节和宰牲节是三大节日。宰牲节期间,伊斯兰教占族在夜间举行《古兰经》念经比赛。越南伊斯兰教占族与东南亚地区和世界伊斯兰教团体有广泛的联系,这些关系的基础除了宗教因素以外,还有历史、宗族、婚姻等非宗教因素。在国际伊斯兰教组织的资助下,越南伊斯兰教占族每年都有人员前往麦加朝圣,到国外的伊斯兰教大学学习经文或被选拔到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沙特阿拉伯等地参加《古兰经》诵经比赛。
传统的伊斯兰教国家对妇女有着极为严格的限制和束缚,但越南占族穆斯林的教理在很大程度上作了本土化改造,妇女在家庭、社会中的地位更具开放性和包容性。妇女不仅在家庭经济中扮演主导角色,还是家庭生活的精神支柱。在胡志明市,伊斯兰女性教徒不仅是家庭主妇,还能从事商业、生产、娱乐、教育等行业,能够到清真寺宣讲《古兰经》,可以接受教育和参加社交,外出不需戴面纱、穿长袍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