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姻特点
集体性是越南村社的重要特征之一,所有关乎个人的事情也关系到集体,即便是婚姻私事,也必须符合集体的利益。因此,除例行上述婚姻程序外,越南传统婚礼还需恪守以下原则:
首先,男女婚事要服从家族利益。越南传统观念认为,婚姻从不是两个人的事,而是两个家族之间的事。所以娶妻嫁夫找的不是个人,而是看两个家族是否“门当户对”。另外,对于家族而言,婚姻是家族延续和子孙繁衍唯一的、神圣的手段。为了使家族有足够的农业生产劳动力,人们首先看重女人的生育能力。一般认为,有“具”字腰、“心”字胸的女性是最合乎标准的。此外,迎亲时的“舂臼”和“铺席”习俗也体现了婚姻传宗接代的功能。舂臼即迎亲前男方家人在门口放好杵和臼,等新娘迈进家门时,拿着杵向臼舂几下,此举是以舂臼的生殖崇拜文化内涵祝福新人早生贵子;铺席是由一位多子、福德仁厚、丈夫健在的中年妇女为新人铺席,席子有两张,铺时须一正一反,象征阴阳和谐。除传宗接代以外,已婚男女还要为家族谋取利益。妻子要精明能干,为男方家庭带来物质财富;丈夫要出类拔萃,为女方家庭带来精神荣耀。
其次,男女婚事要服从村社的利益。为维护村社稳定,越南人历来就有轻视寓居人(外乡人)的传统,在婚姻方面就形成了嫁娶都必须是本乡人的观念,于是就有了“宁嫁村中穷汉,不嫁远方阔少”的说法。旧时,越南农村还有男方向女方所在村社缴纳款项或礼物(“喜钱”)的习俗,如果男方与女方同属一个村社,则上缴的少;如果男方来自其他村社,则常常要缴纳前者的二至三倍。只有向村社缴纳了款项或礼物,婚姻才是有效的,而村社出具的收据,则具有类似于今结婚证的功能。缴纳“喜钱”的习俗源自“讨喜”,就是在路边或村门前拉一根绳子,用来庆祝婚礼、表达祝福,还有的地方会放鞭炮。为表答谢,迎亲队伍会以槟榔、礼物、钱财相送。然而,这一习俗逐渐衍变成一些人非法索贿的恶习,于是朝廷下令官员和士兵个人不得靠收缴“喜钱”敛财,只有村社才有权收取。阮朝时朝廷对“喜钱”的缴纳有了具体规定,如富人家缴纳1.5贯钱,中等人家缴纳0.6贯,穷人缴纳0.3贯等,跨村社嫁娶的缴纳双倍的钱数。这些钱多用于当地的公益事业,如打井、铺路、修桥、建村门等等,但在不少地方被违规用作乡里[9]的酒肉茶钱,因此这一习俗早在半个世纪前已被废除。(https://www.daowen.com)
以上原则体现了越南人重家族、重集体的观念。不管是普通老百姓,还是名门望族,甚至是帝王公主,他们的婚姻可能都体现了家族、村社和国家的利益。
最后,男女婚事还要注意一些特殊要求。首先当然是男女双方的生辰八字要合得来,否则不能成婚。此外,婆媳关系也是特别要注意的。婆媳之间往往会因为丈夫或儿子的缘故产生矛盾。依照习俗,媳妇过门时,婆婆要抱着陶瓷罐到邻居家回避。因为在越南家庭中,女性被视为“内相”,而陶瓷罐是“内相”权力的象征,因此婆婆在将“内相”让位给媳妇之前,需要先行回避,以使家庭关系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