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场所和神职人员

三、 宗教场所和神职人员

婆尼教的宗教生活场所是婆尼庙。越南现有17座婆尼庙,分布在宁顺和平顺省的婆尼教占族聚居乡。婆尼庙修建得比较简单,在外形和内部格局上都不同于清真寺,而是带有明显的本土特征。婆尼庙只在斋戒月开放,期间由婆尼教神职人员主持斋戒。

伊斯兰教的活动场所是清真寺。越南伊斯兰教占族的清真寺与世界各国清真寺的外观和内部布局一致,分为清真寺和小清真寺。清真寺按照东西方向建造,便于行礼的时候面向圣地麦加。清真寺不仅是进行宗教祈祷的场所,还是册封修士,集中开会商讨全村重大事务的地方。[27]

越南婆尼教神职人员共约400余人[28],他们在婆尼教占族宗教和社会生活中具有重要的影响。婆尼教不鼓励神职人员独身,神职人员常常通晓农业生产,具有丰富的农业生产经验,在宗教上和社会生活中都有威信。婆尼教的神职人员不吃猪肉,不吃胡椒、苦瓜,不喝酒,所吃的畜禽由他们自己宰杀。婆尼教神职人员受到当地政府和群众的重视,他们主持婆尼教信徒的宗教信仰活动和婚礼、丧礼等。婆尼教的神职人员依照子承父业的方式进行传承。村里的每个宗族都有人担任村里婆尼庙的神职人员,因此通过婆尼庙神职人员的数量可以推知这个村子有几个宗族。

越南现有伊斯兰教神职人员约290人。伊斯兰教占族的每个清真寺都有管理委员会。伊斯兰教的神职人员主要分为6类:其中为首的是教长,他通晓教理、教义,家庭稳定,品行好;副教长,主要职责是辅佐教长,可在教长外出时代行处理事务;教长助理,负责协助教长处理社会事务;伊玛目,负责在举行仪式的时候指导信徒;伽谛,负责在每周五的仪式中传授教义;毛拉,负责给信徒讲解教理。多数伊斯兰教占族神职人员都有亲人在国外,每年他们都收到国外的资助,用于修建清真寺和到麦加朝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