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管理滞后
1.伤病员出入院管理不规范
严格出入院管理是合理有效配置医疗资源、提高医疗质量的必要手段。为了避免轻微疾病人员进入医院占用医疗资源和敌对分子混入医院伺机破坏等情况,中央苏区红军医院实行了严格的“介绍入院制”,即入院治疗的人员必须有当地政府或所属部队开具的介绍信方可入院。但是,在实际操作上,这一制度并未执行到位。1933年10月26日,中革军委在《关于介绍和收容伤员以及处置手续规定的通令》中,指出了各兵站及各医院对伤病员出入医院的管理普遍存在紊乱和疏忽的现象,即各兵站对介绍伤病员的入院手续执行不严格,对自称有病的人不问其有无介绍信或未查其介绍信是否属实,即随便出具介绍信便可入院,以致破坏分子趁机到医院捣乱。
在伤病员出院时,不少红军医院为了响应“提高工作速度,增加愈员数量来配合前方红军的伟大胜利”[6]的号召,单纯追求伤病员出院数量,忽略了出院质量,往往把伤病未愈或刚刚痊愈、尚无战斗力的或已成残废的人员也送到了前方去。这一极不负责任的做法,使一些未痊愈人员在奔赴前线途中就因伤病复发而又返回医院,或刚到前线又须送返,这不仅增加了医药费用的耗费和伤病人员的痛苦,还削弱了红军的战斗力。
2.少数红军医院管理混乱
中央苏区的大多数红军医院管理规范、秩序良好,例如红军总医院(红军卫生学校附属医院、中央红色医院)。但也有少数红军医院管理较混乱,存在对伤病员的治疗和看护不到位,甚至发生医疗事故的现象。
1929年12月,毛泽东在《古田会议决议》中就指出了闽西蛟洋红军医院的管理问题:无组织状态、不清洁、御寒衣服被窝不够、饮食恶劣、房子窄等[7]。
1934年1月14日,《红星》报报道了中革军委巡视团巡视各医院的情况,详细指出了被巡视医院存在的问题,如“工作人员学习医术,成绩极坏”,“第四后方医院发生消毒不严,几个月后还有生蛆的。福建的四都医院更糟,有几月后伤口反复,开刀发现还有纱布的”。福建某医院“曾发生一个反革命医生胡乱下药毒死伤病员的事件”[8]。这些触目惊心的事件表明,红军医院亟须加强内部管理,防止反动分子的破坏,进一步规范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关心爱护红军伤病员,保障苏区军民的生命健康。
3.少数医务人员消极怠工、贪污腐化
红军创建初期,战争频繁,救治任务繁重,对弃暗投明的国民党医务人员尚未彻底完成思想改造,以致许多不良的医疗作风渗透到革命队伍之中。同时,红军医院管理制度也不健全,缺乏有效监督,医务人员消极怠工、贪污腐化等现象时有发生。1934年2月25日,据《红星》报报道,军委突击队进行突击检查时发现,疗养院院长赵佛招对工作不负责任,生活腐化,挪用公款,拿公款去做生意挣钱。该院的管理科科长、一所所长、指导员等都是贪污分子;没有设立列宁室等组织;教育、卫生等工作也是形式主义,教育不深入,生产收获极少。医院没有发扬阶级友爱的精神,工作人员的表现不负责任,如一所工作人员自己吃白米,休养员却吃粳米,还打骂休养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