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中央防疫委员会

(二)成立中央防疫委员会

为了加强对防疫工作的指导,人民委员会于1934年3月10日发布通令,专门成立中央防疫委员会。中革军委总卫生部部长、苏维埃中央内务部卫生管理局局长贺诚兼任该委员会主任,委员由中央一级机关各派1人组成,下设宣传、设计、疗养、总务各科及隔离所等组织。委员会一成立便即刻采取防控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了瑞金等地正在发生的鼠疫、天花和霍乱等烈性传染病的蔓延,使得疫情没有造成太大危害。

图4-5 《红色中华》报道中央防疫委员会成立

组建中央防疫委员会,虽然是为指导防控1934年2—3月瑞金、黄安、武阳、下肖等区疫情的应急措施,却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后所建立的中央一级的疫情管控机构。委员会由多个部门派员组成,担负了应对疫情的协调统筹、齐抓共管的职责,对以后各个历史时期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宝贵经验。历史证明,疫情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面对疫情肆虐,当局无所作为。中国共产党和苏维埃政府在疫情面前敢于担当,在颁布实施的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中,首先强调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对疫情防控的领导,并且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建立起自上而下的疫情管控机制,构建疫情管控体系,在城市、乡村、机关和部队分别设立卫生运动委员会或卫生小组,负责本地区、本单位的公共卫生工作。这是苏区中国共产党人团结广大医务工作者在同疫病作斗争的伟大实践中积累的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