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

(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深化医改纳入全面深化改革总体部署,强化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和耗材加成,以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五项制度建设为重点的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体系政策框架已经基本确立,深化医改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全面破除实行了60多年的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

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有序推进。医联体建设稳步实施,按照“规划发展、分区包段、防治结合、行业监管”原则,推进医联体网格化布局,组建各类医联体超过1.3万个,推动形成服务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利益共同体、管理共同体。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远程医疗服务规范推进,逐步形成“国家、省、地市、县、乡”五级远程医疗服务体系,重点覆盖国家级贫困县和边远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断强化,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逐步下沉。按照“县强、乡活、村稳、上下联、信息通、模式新”的思路,推进县域综合医改,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激发基层机构活力。

现代医院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2017年,全国所有公立医院取消了实行60多年的药品加成政策。逐步完善补偿机制,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路径,积极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诊疗费、护理费、手术费等收入占医疗收入比重持续提升。国务院办公厅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表彰奖励。公立医院党的建设持续加强,提升公立医院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推进党的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人事薪酬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推行聘用合同制度,薪酬制度改革试点范围扩大到所有城市。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稳步推进,遴选162家医院开展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积极推进医院章程试点。在全国启动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医疗服务进一步改善,推行优质护理服务和同级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启动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颁布《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院满意度平台”数据显示,二、三级医院患者满意度达到90分以上。

全民医保制度逐步完善。用较短的时间建立起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基本医疗保障网,居民参保率稳固在95%以上。全面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覆盖10亿多居民。医保管理体制更加完善,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整合管理职能。全面实施医疗救助制度,开创性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开展工会医疗互助活动,各类保障制度逐步衔接互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持续推进,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国家试点,推进多元复合式支付方式改革。跨省异地就医费用实现直接结算。

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日益完善。实施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全流程改革。推进药品价格改革,取消除麻醉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之外绝大部分药品的政府定价,实际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新药和仿制药研发创新。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更加完善,发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基本药物数量由原来的520种增加到685种。短缺药品供应得到保障,提高监测预警能力,采取强化储备、统一采购、定点生产等方式保障供应。仿制药政策不断完善,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促进仿制药替代使用。实行进口药品零关税,通过价格谈判,大幅降低抗癌药等药品价格。在“4+7”城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开展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25个中选药品价格平均降幅52%。药品销售规范发展,推行药品购销“两票制”,减少流通环节,推进追溯信息互联互通,发展现代化仓储物流。

综合监管制度加快建立。深化卫生健康领域“放管服”改革,逐步健全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建立部际联系机制,完善协调机制和督察机制。监管力度不断加强,完善综合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机制。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有力推进,出台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逐步实现医保智能监控。药品全流程监管持续强化,推动药品监管全品种、全过程覆盖,抓好药品抽验和不良反应监测,保证安全有效。医药领域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持续深化。涉医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制度建立完善,对破坏、扰乱医院正常诊疗秩序的涉医违法犯罪活动,跨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正在建立。医疗卫生资源布局逐步改善,实施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建设规划,重点支持县级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建设。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启动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完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85.8%的县级医院达到二级及以上医院水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得到充分发展,80%以上的居民15分钟内能够到达最近的医疗点。2020年末,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达1022922个,较2012年末增加了72625个。其中,2020年全国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达72355个,较2012年增加33038个。2012—2020年,每万人全科医生数从0.81人增长到2.90人,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从4.24张增长到6.64张,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从1.94人增长到2.90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从1.85人增长到3.34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从2012年的25元提高到2020年的74元。健康产业和社会办医加快发展,推动医疗旅游先行区、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区建设,优化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2020年民营医院总数达到2.35万家,占医院总数66.5%。“互联网+医疗健康”加快发展,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二级以上医院普遍提供预约诊疗、检验检测结果查询、移动支付等线上服务。医养结合工作稳步推进,开展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提升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医学人才培养力度持续加强,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