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河文庙建筑规制体现的皇家色彩
热河文庙建筑规制的皇家色彩,首先表现在大成门、大成殿及崇圣祠的琉璃瓦铺设为太学等级。
与热河相关的清代地方志中对热河文庙大成门描述甚少,仅有“大成门一座”“大成门五间”的寥寥几笔。大成殿是热河文庙内建筑规模最大、雕饰亦最为华美的建筑,是热河文庙的核心建筑。但其具体的建筑规格,清代的档案和地方志史料中仅有“大成殿五间”的寥寥一句。且关于大成殿的房间数,史料记载有出入:据乾隆四十一年十一月内务府管工程大臣英廉汇报的热河文庙工程预算,热河文庙大成殿预计盖五间,另据嘉庆二十一年(1816年)四月十五日禧恩为查勘热河文庙工程暂缓修理情形的奏折中,也提及踏勘到大成殿五间的言语。但民国时期日本学者的记载,有面阔七间和面阔五间互相矛盾的前后两处记录,笔者认为日本学者笔误的可能性较大,不知何故译者也未对此处作任何解释说明。
而笔者提及的关于大成门、大成殿及崇圣祠等建筑的太学规格记载,主要来源于域外史料。朴趾源《热河日记》称热河“去岁新创太学,制如皇京”“大成殿及大成门皆重檐,黄琉璃瓦”。据《清高宗实录》记载,清代文庙建筑覆黄琉璃瓦,是曲阜孔庙和北京文庙才有的规制:
阙里文庙,(世宗宪皇帝)特命易盖黄瓦,鸿仪炳焕,超越前模。朕祇绍先猷,羹墙念切,思国子监为首善观瞻之地,辟雍规制,宜加崇饰,大成门、大成殿、著用黄瓦,崇圣祠著用绿瓦。
文庙用琉璃瓦铺顶始于明弘治十三年(1500年),明政府规定“各文庙改用绿色琉璃瓦”,直至清朝雍乾时期,相继把阙里孔庙、北京文庙的大成殿改易黄琉璃瓦,以示隆崇,其他各地文庙仍沿旧制。据学界研究,河南省境在清代的十余处文庙大成殿大部分或为绿色琉璃瓦铺就,或为灰筒板瓦覆顶;云南省境的清代文庙大成殿以青、灰瓦屋顶居多。因此,大成殿琉璃瓦色的不同与其等级地位不同有密切关系。
朴趾源于乾隆四十五年随朝鲜使团进京庆祝乾隆皇帝七十大寿,其寄居热河太学多日,亲眼目睹热河文庙大成门、大成殿为重檐、黄琉璃瓦,此言当不虚。但民国时期日本学者对热河文庙的实地考察却有所不同,称大成殿“屋顶皆为黄琉璃瓦铺就,瓦当和滴水的上面皆施以龙形纹饰”,但大成门“单檐双椽,用灰瓦按常规铺顶,屋脊和檐头是绿瓦”,崇圣祠“单檐双椽,以普通瓦铺顶,屋脊和屋檐边则用了绿色琉璃瓦”。笔者认为出现这种描述差异的原因,与热河在清代的政治地位是夏都,而到民国降为省一级行政地方,热河文庙则由太庙级别降为地方文庙相关联。
此外,热河文庙建筑规制的皇家色彩还表现在热河文庙内无忠孝节孝、乡贤名宦等地方性附属祠庙。
据《清会典》载清代“直省府州县附庙左右,各建忠孝、节孝、名宦、乡贤四祠,岁春秋释奠”。雍正七年(1729年)命增加忠义孝悌祠和节孝祠,分别奉祀历代忠义孝悌之人和节孝之妇女,且为在祭祀孔子、四配、十二哲及先贤先儒的同时,也祭祀任职于当地、有功于民的官宦或者是文章品行俱佳的贤才,清代地方文庙大成门前大多左配为名宦祠,右配为乡贤祠,入祀之人须经督抚造册报部并确核事迹后方可入祀。但各祠在学宫中的位置并不固定,《畿辅通志》也有“学宫规制各府州县相同,其附庙各祠前后左右不同者,乃度地制宜耳”的说法。
忠孝节孝、乡贤名宦祠是清代地方府州县学的附属祠庙,诸如北京文庙、曲阜孔庙等国庙,均不设忠孝节孝、乡贤名宦等地方性祠堂[1]。而热河文庙作为承德府级的文庙,也没有忠孝祠、节孝祠、乡贤祠、名宦祠,直到道光八年(1828年)承德知府海忠捐款,才在府属的振秀书院内西首建立名宦祠,在名宦祠右建立乡贤祠,在府义学东建立节孝祠。笔者认为出现这种现象,是因为乾隆皇帝处处比照京师太学隆重兴建热河文庙,热河文庙作为清朝夏都唯一的文庙,其建筑规格要处处彰显出浓厚的皇家色彩,故而将这种烙有地方色彩的忠孝、节孝、乡贤、名宦等祠排除在外。
总而言之,热河文庙内未建乡贤名宦祠、忠义孝悌和节孝祠的客观事实,与此后乾嘉二位皇帝多次亲自拈香祭拜热河文庙的身份十分符合,或是乾隆皇帝最初的制度规模设计之初,就已经把这层等级关系考虑入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