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乾嘉三帝处理勾决综述
2025年10月13日
三、康乾嘉三帝处理勾决综述
清代秋、朝审制度,经历了一个沿袭明代勾决制度,并在清代司法实践中不断充实、完善的过程。清朝初年,康熙在平定了以吴三桂为首的“三藩”叛乱以后,于康熙十六年(1677年)开始赴塞外巡视。康熙二十年建木兰围场。此后的数十年间,不断的南巡北狩,其间,整饬纪纲,政事悉举,与在京无异。1703年避暑山庄建立,康熙、乾隆、嘉庆每年都到这里避暑消夏、赴围场打猎,居住时间有时达半年之久。而从京师至避暑山庄的沿途设立了多处驿站以传递章奏。康熙在喀喇河屯行宫穹览寺碑文中说,章奏“朝发夕至,往还无过两日”。乾隆八年,规定章奏三日一发,随时批发。嗣后俱照定例,自京师大臣处,加封交内阁,随本呈送行在,经皇帝批示后随本发回。清帝在驻跸避暑山庄和赴木兰行围之时,秋审招册也随时进呈。
雍正在位13年,没有举行木兰秋狝大典,也未到避暑山庄驻跸,更没有留下在此处理政务的记载。但他却谆谆告诫后世子孙“习武木兰,勿忘家法”。这对于乾隆的行围产生重要影响,其在位60年、当太上皇3年,赴围场行围52次,驻跸避暑山庄的时间更长。嘉庆皇帝在位25年,驻跸避暑山庄19次,赴木兰行围11次。康熙、乾隆、嘉庆三代帝王坚持近140年的行围、驻跸避暑山庄和塞外行宫,使这里成为按制举行秋审勾决的重要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