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才培养
2006年,中央和省、市相继提出建设创新型国家、创新型省份、创新型城市的要求,宁波大学适时提出构建创新型人才的培养体系。“这个新的人才培养体系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提高学生的思想素质放在首位,进一步把学生成才的选择权交给学生,把创新型人才作为学校人才培养的目标,即培养面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人文精神、创新精神、实践应用能力、社会适应能力’的创新型人才。”[3]这是国家构建创新体系对高校的根本要求,是高校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是学校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为了进一步构建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宁波大学提出“把成才的选择权交给学生”的教育理念,“即谁能成为哪种人才的选择权不应该属于学校,而应该属于学生自己,把成才的选择权交给学生,学校的任务是为学生的成长成才和全面发展的选择创造更好的条件和提供有效的指导,使学生有更大的选择余地”。这样一种构建创新型人才培养体系的教育理念,是对“学生为本”教育理念的深化和延伸,关键是为学生的选择创造条件,重点是指导和教会学生做出适合于他们成才的合理选择。这样做,有利于提高人才培养的社会适应度,有利于激发学生成才成长的内在主动性,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的思想独立性,有利于提高教师对学生成才的主动关注,也有利于学校办学资源的优化配置。
为培养创新型人才,宁波大学完善创新人才培养的支持体系,建立跨学院的学科基础平台,调整专业方向模块结构,强化教学实验实践环境,加快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加强学生第二课堂建设,等等。为此,学校先后制定了《关于推进创新人才培养,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关于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决定》《宁波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方向)分流管理办法(试行)》《宁波大学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评估办法(试行)》《宁波大学通识教育课程教学暂行办法》《宁波大学“学科导论”课程教学暂行办法》等系列文件,以扩大学生的自主选择权、促进学生个性化成长为突破口,实施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其主要内容如下。
首先,构建新的“平台+模块”课程结构体系。按照创新人才培养对知识交叉和个性发展的要求,重新构建由通识教育平台、学科大类教育平台、专业教育平台、专业方向模块、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组成的新“平台+模块”课程结构体系。其次,实行新的人才培养方式。全校68个本科专业以学科类别相近、基础课程融通为原则,划分为12个学科大类,从2007年暑假开始实行“按大类招生,按大类培养”的人才培养方式。再次,赋予学生更大的自主选择权利。包括赋予学生在学科大类里选择专业的权利、选择专业方向的权利、选择课程的权利、选择参与创新创业实践的权利、选择学习进程的权利和选择任课教师的权利。通过学生连续的、多层次的自主选择,培养他们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还有,确定既统一又多元的创新型人才培养目标。对创新型人才的培养规定了明确的统一性要求和多元化要求,加强对学生人文精神、创新精神、实践应用能力、社会适应能力的培养,造就符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国家构建创新体系要求的多种类型的人才。此外,重视通识教育课程的设置。提出“重视通识教育、夯实基础知识、强化综合素质”的培养要求,对通识教育课程的培养目标、课程设置、课程教学、学生修读、课程管理等提出明确规范,实行严格的申报、审议和更新制度,以确保开课质量。再如,完善专业方向模块设置。各学院紧密结合浙江省、宁波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求,设置符合产业发展和产业升级要求的多个专业方向模块,搭建专业基础理论与社会实际需求的沟通桥梁,拓展学生的选择空间,增强学生的专业能力。此外,强化实践教学环节。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为导向,通过适当提高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和研究性实验项目的比例,充分利用网络技术等现代化技术及先进的实验教学手段,推行以学生自我训练为主的开放式实验教学模式,培育有特色的实验教学项目,形成面向真实环境的实习机制等途径,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实践教学,完善实践教育体系。最后,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通过整合和开发第二课堂活动的各类资源,形成包括科研创新训练计划、创业训练计划、科技竞赛计划、人文素质提高计划、职业技能培训计划五个大类160项计划项目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供学生根据自己的爱好、能力和特长加以选择,在参与相关的创新创业活动后获得相应的学分。为了加强管理和指导,校、院两级成立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部门根据分工,负责有关项目的管理工作;学校每年安排预算作为“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以保障该项计划的正常运行。
在“把成才的选择权交给学生”教育理念的指导下,宁波大学从2007年开始启动按大类招生、按大类培养的准备工作,2008年初成立了阳明学院并开始在全校实行“按类招生、分流培养”的人才培养模式。学生进校后,前期(2年左右)学习公共基础平台和学科基础平台课程,后期根据人才市场需求和个性化发展的需要,按照“志愿+考核”的原则在学科(或学院)内自主选择专业和专业方向,进入专业基础平台课程(1年左右)和专业方向模块课程(1年左右)的学习,先后实行专业和专业方向的两次分流。学生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可以自主安排学习进程,以及选择不同层次的课程、课程的修读方式以及选择教师、班级,等等,学有余力的学生还可以修读辅修课程和修读双专业、双学位,以利于提高学生对于专业的认可度和学习热情,减少学生选择专业和专业方向的盲目性,满足社会对不同规格人才的需求。
宁波大学“按类招生、分流培养”的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经过近十年的发展,取得了良好的实践效果。学校在制订专业分流计划时,分流计划总数为实有学生数的1.3倍,并在教学资源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将更多的计划投放到受学生欢迎的专业,使学生有更多的机会能分流到自己感兴趣的专业。根据2008—2012级学生专业分流情况统计,每个年级91%以上的学生进入第一志愿专业,并学有所成。创新人才培养体系确定了既统一又多元的创新型人才培养目标。随着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与经济结构的逐步调整,对人才的需求更加多元化,对高层次人才与紧缺人才的需求更加迫切,对高校毕业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对于人才培养的统一性要求,是指培养的人才必须是面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具有“人文精神、创新精神、实践应用能力、社会适应能力”的创新型人才。人才培养的多元性要求,是指学校本科教学在主要培养适应地方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应用型创新人才的同时,还应注意培养多学科交叉的复合型创新人才和知识宽厚、基础扎实的研究型创新人才。这个既统一又多元的创新型人才培养目标,符合国家构建创新体系对高校提出的基本要求,符合地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经济结构调整和建设创新型省、市的现实需求,符合学校地方性、教学研究型、综合性大学的办学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