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入发展规划,加强政策保障

一、纳入发展规划,加强政策保障

为深入推动宁波高等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加快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2017年9月15日,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发文成立了“宁波市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市名校、名院、名所、名人引进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宁波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党建思政、名校名院名所名人引进等重大事项。领导小组由市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常务副组长,成员由市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市)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在市委教育工委下设办公室(引进办)。今后要充分发挥宁波市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领导小组作用,统筹指导“四名”(尤其是名人名师、创新团队)引进工作,每年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重点研究解决重大事项。

宁波始终坚持人才强校、人才强教战略,将师资队伍建设纳入整体发展规划,作为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抓手。《宁波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2011—2020年)》提出:“加快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制订学科专业领军人才引进标准,健全高层次人才使用和奖励制度。”设立纵贯幼儿园、中小学、高校的人才奖项——宁波市教育名师奖,并将其列入市级“甬城英才”系列奖项。在宁波市教育规划的指引下,各高校相继制订本校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明确师资队伍建设目标,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加大教师队伍建设力度。如宁波大学于2014年10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的若干意见》,把加快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学校发展的重中之重来抓,强化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职能,实行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增加人才专项资金投入,今后五年每年安排不少于1亿元经费用于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确保人才队伍建设各项任务指标落实到位;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人才队伍是学校推进内涵建设、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因素,是推进开放办学、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核心资源;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等10个文件,加强经费保障,在各类政府专业建设和培训项目资助经费的基础上每年单列师资队伍经费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