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进产学研一体化进程

三、积极推进产学研一体化进程

近年来,宁波实施科教兴市“一号工程”,以高教产业化为中心,通过加大引进力度,促进引进和创新相结合、产学研一体化,高等教育在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业绩。发展高等教育关键在体制创新,要大力引导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积极参与到高教事业发展中来,使企业在高等院校中建立研发机构和技术创新队伍,强化企业在高教发展中的主体地位,提高高等教育产业化的能力。加快高教园区与生产力促进中心等各级各类科技创业中心的联系,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扩大企业和高校各类研发机构的科技合作,使高教园区成为高科技成果转化基地。

(一)明确企业是投资的主体

产学研合作创新计划项目必须符合企业的需要,并使企业成为产学研合作计划的主体。至于企业直接委托或共同研究的产学研合作创新,企业更是主体。宁波拥有这方面的优势,区域内有相当数量的著名企业集团,且资金实力比较雄厚,经营管理能力比较优秀。同时,宁波又是国家重点发展的港口城市,港桥海联动,物流、化工、机械、服装、生物制药以及新材料等行业齐头并进,具备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的优势。因此,宁波的企业要体现作为产学研合作的主体角色,加大对研究目标的经费投入,加强对创新成果应用的投入和管理。要通过制订创新战略等措施,在创新链的上端,加大对高校和科研院所资源的利用力度,通过企业投入,使企业内部资源和外部资源实现良性融合。

为此需要落实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一体化模式,企业是创新的主体,但是却是弱小的主体。针对目前我国中小企业众多的情况,鼓励中小企业成立企业技术创新联盟,加强企业的主体地位。将企业的个性化产品创新需求集中化为行业共性技术创新需求,通过产学研合作解决行业内重大关键性技术创新问题,以点带面,迅速提高行业自主创新能力。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要在产学研中发挥重要作用,高等院校在做好为国家社会输送人才的同时,要积极与国家及地方政府、企业建立广泛的联系,要为国家、社会提供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服务。面对国家创新、企业创新的迫切需求,科研院所和高校人员,尤其是行业内的专家学者要转变观念,科研工作要充分重视企业的需要和市场的需求,使应用成果能够更接近生产实际,能够为企业科技创新服务。鼓励不同层次科研院所和学校展开不同层次的科研和技术创新活动,同时高等院校要加强人才培养,保障产学研的各个阶段和领域都有高层次的人才。

在人才培养上可以促进高等职业院校与企业资源互补。第一,顺应企业寻求外部优质资源的趋势,高等院校应对接企业资源缺口,实现与企业一体化发展。企业执行战略所需的资源与实际拥有资源的差距,即是企业的资源缺口。企业通过资源整合等方式寻求优质外部资源,以弥补资源缺口,这是企业重新获取竞争优势并形成核心竞争力的途径。高等院校与企业一体化发展,必须紧密对接企业资源缺口,与企业形成异质性资源的有机融合。第二,高等院校在对接企业资源缺口的过程中,要获取企业的教育资源,如企业的师资资源、技术资源、训练环境和设施资源、就业岗位资源、培训受众资源等。企业则应从高等院校获取能够有效弥补资源缺口的复合型人才和技术创新等关键性技术资源,使企业保持可持续的竞争优势。高等院校与企业异质性资源的有机融合,会使双方产生资源依赖,从而深入推进校企一体化发展。第三,校企双方通过共建共享优质教学资源库,加快实现资源互补。校企双方要不断完善专业教学资源库的结构化设计,对双方不同层次、结构与内容的资源进行识别与选择、配置与融合,赋予教学资源库中的资源较强的系统性和价值性,使双方均能够有效利用教学资源库中的资源,为学生和企业职工提供个性化的学习服务。

(二)建立合理的风险投入机制

宁波作为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城市,具有一定经济自主权,可以结合当前我国进行的金融制度改革,利用强大的民营经济资本和政府的大力支持,努力发展资本市场,鼓励民间风险投资,形成具有多种所有制和多种经营形式、结构合理、功能完善、高效安全的现代金融风险投资体系。具体来说,在明确企业投资主体的基础上,要实现利益风险分担的机制。对于不同的合作形式,可以采取不同的做法,但要明确一条,就是产学研各方,包括高校都要投入资金,而且要明确具体的比例,对于技术、人才以及专利和其他投入等也要折算成具体投入比例进行界定。在此基础上,要利用建立股份合作制、股权分配制等制度解决产学研联合所涉及的利益分配问题。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的过程是风险控制的过程,为降低企业在政产学研合作中的投资风险,减少国家直接投资的盲目性和监管困难,应利用多种渠道建立政产学研风险投融资体系,通过建立风险投资基金、企业担保和信贷的方式获得风险资金。同时要建立好评估体系、监督体系及配套资金投入机制、回收机制和补偿机制,在降低投资风险的同时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和效益。

此外,探索建立科学的产学研利益分配机制,这种机制能够保证产、学、研各方利益的合理分配。产学研利益机制的建立要充分发挥市场导向的作用,产学研各方在合作中所追求的目标不一致,企业更多的是从创新产品的利润率和创新技术带来的收益角度来权衡产学研合作,高校和科研院所在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同时,更关注技术的知识产权、产业化的收益和人才队伍的培养,因此要寻找各方利益的结合点,通过契约形式明确规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合作中出现的技术和经济纠纷。政府在制定政策时,要从各利益主体的角度出发考虑各方利益,通过引导和支持,保证各方合法权益。

(三)充分发挥政府的服务和宏观管理能力

产学研的推进,与政府的服务、引导以及外部的激励是分不开的。要明确政府在宏观管理上的职能。政府要结合当前进行的行政管理体系改革,在分工、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发挥政策服务功能,规范自己的行政行为,减少对产学研微观运行的干预,加大政府与中介组织脱钩分离的力度,减少审批手续,规范垂直管理和地方政府的关系,健全市级和县区级之间的协调配置机制,减少多头管理现象,努力把握产学研合作创新的全局,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政府还要积极支持产学研联合的中介体系建设,重点发展符合产学研结合的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创业服务中心等中介服务机构,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加大网上技术市场的建设力度,构筑网上信息交流平台,造就一批具有高水平、高素质、高能力的产学研服务中介组织。中介与专业服务机构成为产学研创新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目前产学研体系中中介缺位对政产学研健康发展有很大影响。应鼓励技术中介机构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加强联系,向科研院所和高校提供中小企业急需的研究项目和课题,同时中介机构也要向企业推荐科研院所和高校的研究成果,充分交流信息,促进科技成果的应用,发挥中介技术机构在技术创新方面的重要作用。

国家在产学研层面应做好宏观统筹,有目的有计划地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共性和关键技术进行规划,全力支持部分科研院所、高校及企业开展创新研究。政府在推进产学研合作建设时要坚持目标导向,充分考虑在市场机制下产学研各利益主体的利害关系,对于具有技术外部性的重大关键技术,政府要做好政策鼓励和财政支持;对于一般性技术研发,应让市场机制发挥作用,政府起到引导作用即可。政府在做好产学研引导和扶植的同时,要加强法治环境的建设,依靠透明的法律条例明确政产学研各方合法权益、知识产权归属等重要问题,同时要采取财政、税收、金融等多项政策鼓励产学研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