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377 帕萨马科迪人:偷小孩的女魔

M 377 帕萨马科迪人:偷小孩的女魔

造物主格洛斯卡普(Glooskap)在女魔波克金斯克韦丝爱上他时还是个小孩。她能够随意变成一个人或者几个人,男人或者女人,丑老妪或者一群美貌少女。因为她自己的孩子长得丑,所以她偷取了印第安人的小孩,抚育他们与她自己的孩子一起成长。从她身上的寄生虫中产生了箭猪和癞蛤蟆。(Leland,第36~39页)

因为北美洲的偷取小孩的蛙转换了把一个动物当情夫的女人,所以,她也嗜吃的野果等当于诱惑的蜂蜜,后者在南美洲神话中占据着和偷取小孩的蛙一样的地位,并且,作为自然的和食物的诱惑物,在本来意义上等当于好色的动物。

然而,这就提出了一个问题。以蛙为女英雄的南美洲神话构成了蜂蜜循环的一个不可分割的部分,其理由是如我在上一卷已表明的,土著思维洞见了下述两者之间有一种既是经验的又是逻辑的关系:蜜蜂和某些树蛙、尤其/cunauaru/,前者在树干中筑巢,它们在那里用蜂蜡或树脂造蜂房,后者也在中空的树里用树脂营造房窝,在里面贮存卵。从生活方式上也可作比较,蜜蜂是蜂蜜的主人,而在人应当稀释它以便喝它时它还需要水。甚至在旱季最盛时,/cunauaru/蛙也仍是呆滞在中空树里的水的主人,这水是为保护它们的卵所必需的,但它们又需要蜂蜜:靠它来产生情欲,而在这些神话中,这种食物的确引起它们产生情欲。因此,使蜜蜂和蛙相关而又对立的做法属于我在别处所称的经验演绎(MC,第31页,注①;L.-S.:14)。

一个在热带美洲也直接与蜂蜜相关联的神话怎么能又在北美洲北部地区直至最微末的细节上也都相同地重现(这次是与野浆果相关联,而我们已经看到,其语义地位和蜂蜜相似,但以经验观点看来,两者是判然不同的东西)呢?同一个神话在奥雷诺克河三角洲的瓦劳人那里和大湖地区奥吉布瓦人那里重现已经造成了一个难解之谜。事实上,南方的文章客观上显得比北方的文章更连贯。因此,这个难解之谜便更加复杂。如果说这神话从南方流传到了北方,那么,就可以明白,在没有蜂蜜的条件下,野浆果可能提供了一种可以接受的替代物。不过,美洲的人口定居是沿另一个方面进行的,让人觉得奇怪的是,一个北欧神话等到了在热带地区种族动物学中遇到一套适合于转述其消息的现在词汇的机缘,而这套词汇所以适合,全靠原始寓言,但它与原始寓言的适配却不如与那个神话的适配。

事情还不止于此。因为这神话渊源所自的大湖地区是槭树地,印第安人把槭树液变成槭糖浆和颗粒状糖,它们比浆果更像蜂蜜。在本书第六篇中我将考察中部阿尔衮琴人赋予槭糖浆的地位。眼下,只要注意一个方面也就够了:仅仅是一种新鲜饮料的树液和需要作复杂配制的糖浆或糖之间的距离远比新鲜蜂蜜和发酵蜂蜜间的距离为大。新鲜蜂蜜表现为一种现成可食用的和浓缩的食品;它以此双重身份而能起到自然和文化间的纽带的作用。因此仍处于自然一边的槭树液也好,已处于文化一边的槭糖浆或糖也好,都不构成一种适应故事需要的能指。南美洲的蛙可能让树的空穴直接供给的蜂蜜给迷住了;但槭树液不怎么有吸引力,而当槭糖浆自己流出来,其生产不依从于文明技艺时,情形就不同了(M501)。所以,蜂蜜和浆果的这种替代物看来是合理的。

如果说北美洲的印第安人已经知道并在可与南美洲同类相比拟的规模上利用野蜂蜜,那么,就可以提出这样的假说:转换蜂蜜⇨浆果是立即就发生的。按照美国农业部养蜂局局长M.S.E,麦格雷戈(Mc Gregor)和亚利桑那州博物馆种族学家M.B.L.方塔纳(Fontana)惠赐的提示,无刺蜂科似乎曾经飞越墨西哥边界,直到美国南方还可看到它们。根据新近的证据,可以观察到硬纸屉柜式的巨大蜂巢,悬吊在墨西哥索诺拉州的树上。有些很小的蜜蜂没有刺,但能咬人,且很凶猛(无刺蜜蜂?)。它们筑的巢里的蜂蜜很浓稠,无法从蜂窝中流出来:在提取之前,必须先加热使之软化(Terrell)。然而,墨西哥西北部太平洋沿岸的卡希塔人(Cahita)只告诉调查者一个神话片段,其中有蜂蜜起作用(Beals,第16,220~221页),但其作用很小,所以让人不敢对之作解释。普韦布洛及其近邻皮马的印第安人在烹饪和礼仪中运用野蜂蜜,它们由在房屋裂隙中筑巢的黄蜂或木工蜂生产(Cushing,第256,304,625,641页)。加利福尼亚的印第安人少量采集某些土蜂的蜂蜜(Sparkman,第35~36页;C.DuBois,第155页;Goldschmidt,第401页),这种习俗一直到华盛顿州都可以看到迹象(Jacobs:1,第19,108页;Adamson,第145~150,189页)。人们常常不知道这里涉及的究竟是真正的蜂蜜,或者更可能的是某些植物如龙舌兰(Agaveparryi)的蜜。波莫人(Pomo)说,靠了它们,世界大火被熄灭,地上重又有了水(Barrett:2,第472页)。在白人来到之前,切罗基人无疑用金合欢(Gleditschia triacanthos)荚果壳来甜化食物(Kilpatrick,第192页,注㊴)。最后,欧洲的蜜蜂有时返归野生状态;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寻觅蜂蜜的西南部印第安人说,蜜蜂(Apismellifica)只是在大约一个世纪之前才来到他们的乡土(Mc Gregor)。

完全可以设想,产生蜂蜜的当地蜜蜂可能曾经占据比今天更为广阔的美洲大地,甚至不能排除这样的可能性:欧洲的蜂种导致它们的消亡。夏多布里昂(Chateaubriand)(Ⅰ,第121页;2,Ⅰ,第239页)的话无疑是在复述他从农夫口中听到的话。他说,农夫“往往靠蜜蜂作向导在肯塔基和田纳西的树林中行进……尾随哥伦布航船来到美洲的外来者,这些太平洋征服者只是从这片美丽的新大陆攫夺土著忽视利用的宝藏”。但是,他马上又与“太平的”这个形容词相矛盾地补充说,蜜蜂跟随无数昆虫飞来,袭击在树林里的昆虫,其中除蚊虫之外,可能还有自愿献身于强者的无刺蜂(MC,第73页,注⑧),尽管他没有引述到。这是不是说,无刺蜂的分布一直广及中间和北部地区呢?我们还拿不准,尽管切延内人(Cheyenne)的起源神话说,最早的人类“以蜂蜜和野果为食,不知道饥饿”(Dorsey:4,第34页)。切延内人的近亲阿拉帕霍人似乎还记得野蜂蜜,但从未食用过(Hilger:2,第178页)。梅诺米尼人用蜂蜜引诱熊入陷阱(Skinner:4,第188~189页),但这种做法必定是很晚才习得的,因为易洛魁人在1748至1750年间向卡尔姆(Kalm)断言,他们在欧洲人来到之前不知道蜜蜂——而且它们被称为“英格兰蝇”(Waugh,第143页)。

一般说来,应当承认,北美洲几乎完全没有任何蜂蜜神话。这与这种神话丰富的南美洲(对此我已能写上整整一卷书)适成鲜明对照。因此,这种差异必定是意味深长的。仍属偶然的是,偷小孩的蛙的神话在无刺蜂可能生活的美国南部取得其最初形式,它向南也向北传播。太阳鸟(Nectarina lecheguana)的存在在得克萨斯得到了证实(Schwarz:2,第11页)。还应承认,无刺蜂到达更北面,如果19世纪初身份不明的印第安人(无疑是堪萨斯的或奥萨格的)在中空的树中大量采集的(Hunter,第269页)蜂蜜不是来源于返归野生状态的欧洲蜜蜂的话。按照这个假说,具有重要意义的是,纠缠女人(她本身是一只蛙,由于很快将予说明的理由与另一只蛙不可分离)的神话分布在一根轴线上:而它近似地对应于卡多人(Caddo)定居地的轴线。最后,瓦劳人在奥雷诺克三角洲的地位无疑不是无足轻重的,小安的列斯群岛列岛与这三角洲相对(参见布伦“Bullen”),提供了众多中间站,一直达到大安的列斯群岛和佛罗里达。当着人们相信美洲居民地已有大约五千年历史时,他们是在判断,这个时间足以让一股股前仆后继的移民潮从阿拉斯加出发一直到达火地岛。现在,人们把这时间上溯到一两万年之前,如果不是更早的话。[3]那么,为什么不探索一下朝两个方向迁移的假说呢?蛙女人神话无疑不是绝无仅有的事例,据之我们宁可采用从南到北而不是相反方向的迟晚的扩散潮。可是,如果曾有过频繁的往复移动,那么,地峡应当保存有痕迹。可是,直到现在也未能发现哪怕一次旅行的踪迹。海路仍存留着,其中包括通过安的列斯群岛的那一条。这个问题已提出多次,但始终只得到令人绝望的否定回答(Sturtevant)。然而,只要许多问题仍悬而不决,就不能最后论定。例如,源自安的列斯群岛和墨西哥湾沿岸两地的石头“轭”或“项圈”的存在和用途的问题,它们与表示种族形象的雕刻石头相联结,在一地称为“palma”,在另一地称为“三尖石”,以及西北海岸和波多黎各两地表现大耳人物的原始石刻相似的问题。

现在我撇开历史的揣测,回到比较稳健的结构分析领域里来。我们已占有两个聚合体即纠缠女人和蛙女人,其分布区域包括南美洲和北美洲。在每个半球里,这两个聚合体都独立地相结合。实际上,我已证实,纠缠女人在两半球都是蛙。最后,我弄清楚了这种结合的理由:一者从本来意义上说出另一者从比喻意义上表达的东西。纠缠女人从形体上以最卑鄙的方式依附于携带者的背上,后者是她的丈夫,或者她要以其为丈夫。蛙女人是继母,她是越轨的母亲,她往往也是老情妇,未能下决心脱离其情夫。她让人想起一种类型女人,我们称之为“黏胶的”,不过这次取这名词的比喻意义。

这解释的合理性还来自神话中用来标示纠缠女人的习语。这女人被称为burr woman“黏附的女人”,它不是catchword“流行语”即民俗学研究者任意选用的缩略称呼。法语的翻译提出了一个问题,因为需要惯用语来命名某些植物的各部分,最经常是苞片,但有时还有叶子,它们带卷曲的刺,会牵挂在路人的衣服上。不管怎样,我们已经知道纠缠女人神话的一些版本,它们想解释这些植物形态的起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