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 平等的均衡

第六篇 平等的均衡

离开交换,任何社会都无法存在,没有公共的衡量标准,就没有交换,而没有平等,也就没有公共的衡量标准。因此,全社会以无论人之中还是事物之中的某种约定为第一法则。

J.-J.卢梭:《爱弥儿》,第三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