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案通过的程序

一、议案通过的程序

我们之所以称议会两院为“下院”和“上院”,与议会批准议案的程序有关。议案要获得批准并成为法律,必须在议会两院进行三次审读(在一院制立法机构中,议案只需获得一个议院的批准)。审读是议会审议法案的几个阶段。每一次审读都以表决结束,只有多数议员投赞成票,议案才能进入下一个阶段。对议案的审议由议长组织,议长是被选出来主持会议、确保议案审议按照议会规则(称为议事规则)的规定进行的议员。只有在赞成票和反对票票数相等的情况下,议长才参与投票,在这种情况下议长的投票是决定性的。

审读:议会审议议案的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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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长:被选出来主持会议、确保议案审议按照议事规则的规定进行的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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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事规则:议会的议事规则

一读通常是议员同意将会更详细地审议议案的一个形式性步骤。更多的实质性审议发生在二读和三读。在这两个阶段,议员们详细审议立法的各个条文,并就如何对议案的规则进行修改提出建议。

议案通常是由政府的高级成员,也就是部长们提出的(关于部长的更多内容,参见第三章)。二读开始时,有关部长会进行发言,解释议案的目的和内容。这叫做二读发言。二读发言是议会记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法律研究的有益资源。

部长:政府的高级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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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读发言:部长在议会中的讲话,概述议案的目的和内容

通常情况下,议案会被先提交到下议院。(1)在下议院三读之后,通过的议案会被提交到上议院。在上议院三读之后,它将成为法律。

议案要成为正式的“议会法”并成为澳大利亚法律的一部分,还必须经由总督签署。这一过程被称为御准总督是女王(2)在澳大利亚的代表。女王是澳大利亚的国家元首,所以所有的立法都必须经过她的同意。如今,这一程序只是一种形式,不过它仍然是立法过程中重要的最后阶段。

御准:总督签署议案使之成为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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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督:女王在澳大利亚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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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元首:主权国家的最高代表

议会审议和颁布议案的整个过程见图1.2。这个图呈现的是联邦众议院和参议院的立法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