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行政机关
在议会中影响力最大的群体不是政党,而是政党的一部分。行政机关是指在下院占据多数席位的政党的高级成员。这些成员包括总理(该党领导人)和其他政府高级成员,也就是部长。部长由总督根据总理的建议任命,负责政府在不同问题领域的政策。这些问题领域被称为职务(portfolio)。
行政机关:在实践中执行(使用)法律的政府部门,包括女王、总督、总理、部长和政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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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长:政府的高级成员,负责一个特殊的政策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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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被交给部长负责的政府政策领域
主要的部长包括财政部长(负责澳大利亚的预算和财政)、总检察长(负责法律和司法)、外交部长(负责澳大利亚与其他国家的关系),以及国防部长、教育部长、卫生部长和环境部长。
所有这些高级部长被统称为内阁。内阁经常开会,以确定政府在不同问题上的立场。集体责任原则意味着,所有内阁部长必须公开支持整个团体已经达成一致的立场,即使他们个人不同意。因此,内阁内部的讨论是严格保密的。此外,还有一些负责不那么重要领域的部长,这些人不是内阁的成员。
内阁:负责国防、财政和教育等重要事务的高级部长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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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责任:规定内阁成员必须公开支持整个内阁达成的政策立场的原则
图3.3:政府的行政分支
内阁部长们对提交给议会的法律有着巨大的影响力。通常是内阁部长提出属于各自政策领域(如国防、卫生或教育)的议案。这意味着澳大利亚的法律基本上是历届内阁的政治规划(无论是新的刑法、改善残疾人的权利、支持同性婚姻,还是任何其他领域的法律)。这就是为什么在联邦选举中政府更替是一件大事的主要原因。
严格来说,行政机关是一个比内阁宽泛得多的概念。它指的是在实践中“执行”(使用)立法的整个政府部门(读者可以在第四章中了解到更多相关内容)。政府的行政部门上至总督和女王,下至在政府部门(即公共服务部门)工作的每一名雇员。读者可以在图3.3中看到组成行政机关的人员列表。
然而,实际上,对澳大利亚颁布的法律影响最大的是内阁。总督(作为女王的代表)在签署立法方面基本上仅起象征性的作用。公共服务部门对法律的颁布没有直接影响,仅在实践中运用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