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联邦主义
2026年02月22日
第三节 联邦主义
澳大利亚除了是一个自由民主国家,还是一个联邦制国家。这意味着澳大利亚有两个级别的政府:国家政府和州政府。
在堪培拉的是国家政府,全国还有六个州政府(新南威尔士州、昆士兰州、维多利亚州、南澳州、西澳州和塔斯马尼亚州)。联邦政府通常负责整个国家层面的重要事务,如军事和外交,而各州通常负责卫生、教育、基础设施(道路)和治安。
有两个与各州处于同一“层级”的地区政府(北领地和澳大利亚首都领地)。不过,各州的立法权比领地更大,而且联邦制通常只是指有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政治体制。(https://www.daowen.com)
联邦制和邦联制不是一回事,尽管它们有关联。邦联是新南威尔士州、塔斯马尼亚州和其他地区的殖民地作为州联合起来组成的澳大利亚共同体。邦联成立的时间是1901年1月1日,当时《澳大利亚宪法》生效。《澳大利亚宪法》是澳大利亚的基础性法律文件。它是在19世纪90年代起草的一系列协约(读者可以在下面和第六章读到更多关于宪法的内容)。《澳大利亚宪法》在许多重要方面(例如,建立民主选举制度和规定高等法院的职能)架构了澳大利亚的法律制度。
邦联:在1901年1月1日,各殖民地作为州联合起来组成的澳大利亚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