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毒品犯罪
2026年02月22日
四、毒品犯罪
有许多罪行与非法药物有关。这些罪行可以分为四大类:使用、持有、供应和生产。这些罪行的严重性取决于所涉毒品的种类和数量。每个州都有复杂的规则来界定各种罪行成立所需的毒品类型和数量。一般来说,海洛因、可卡因和安非他明(如冰毒和摇头丸)等毒品被认为比在没有处方的情况下获得的大麻制品(大麻)或类阿片药物(如吗啡和羟考酮)更为严重。使用非法药物的方式包括吞咽、吸食或注射。
持有毒品意味着某人有意将毒品置于自己的掌控之中。此人并不必然拥有或购买毒品;毒品可能是别人的,但是在此人的车里或卧室里找到的。也可能的情况是,另一个人对毒品有着直接的物理控制,但是仍然由此人持有它们(例如,如果此人的朋友为此人隐藏毒品)。这被称为推定持有,因为持有从控制毒品的人延伸到实际拥有者。此外,持有毒品用具,例如烟斗、吸食管和注射器也属于犯罪行为。
持有:有意将某物置于自己的掌控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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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定持有:某人对某物有着直接的物理控制,但是此物归另一人所有
供应毒品不仅仅指出售毒品,它还可能包括免费给予、运输或以其他方式分发。如果某人大规模地向他人供应毒品,那么他的行为被称为贩卖。州和联邦法律都将这一行为规定为犯罪。联邦法律还将进口和出口毒品也规定为犯罪行为。(https://www.daowen.com)
供应:在与毒品有关的犯罪中,指贩卖、分发或运输非法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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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大规模地向他人供应毒品
生产毒品是指制造毒品,或者为了分发而准备或包装毒品。常见的例子包括:运营一个“冰毒实验室”以制造冰毒,或者使用水培系统种植大量的大麻。不过,非法药物的生产规模可能小得多,比如在后院种植一株大麻植物(昆士兰州政府,2018年)。
生产:在与毒品有关的犯罪中,指制造、准备或包装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