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审议阶段

二、 委员会审议阶段

议案审议程序中的另一个重要部分是委员会审议阶段。在二读和三读之间,议案可以提交至议会委员会进行更详细的审议。议会委员会是一个由众议员或参议员组成的小组,他们分别开会,对议案进行更详细的审议。有些委员会只由下院的成员组成,有些委员会只由上院的成员组成,联合委员会则同时拥有两个议院的代表

委员会审议阶段:是议会审议议案的一个阶段,在该阶段,议案会被提交给一个委员会以便进行公开征求意见和更详细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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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委员会:由参众两院议员组成的议会委员会

图示

图1.2:通过议案的程序

委员会审议阶段的一开始,议会会将议案提交(发送)给适当的委员会(委员会有研究不同类型立法的经验)。委员会随后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呼吁人们提交书面材料。这是我们民主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它使澳大利亚的每个人都有机会参与到立法过程中。我们可以向议会委员会提交书面文件,就我们认为法律应当是什么提出自己的意见。书面文件可以是一封信的形式,也可以是一份包括详细研究在内的实质上的书面报告。通常,许多提交至议会委员会的材料来自政府机构、学术界、人权团体和专业组织(例如代表法律界的组织)。

委员会收到书面意见后,会举行公开听证会,邀请一些公民和组织亲自提交意见。这一过程被称为“向委员会提交证据”或“作为证人出席”,尽管这和在法庭上提供证据并不完全相像。相反,委员会询问证人他们认为议案应当包含什么内容,证人有机会对这些问题作出回答,并口头阐述他们提交的书面意见。这些听证会内容会被记录下来作为议会公共记录——《议会议事录》——的一部分。

《议会议事录》:对议会进程的记录

委员会审议这些书面和口头意见,并向议会提出关于议案的建议。委员会通过提交一份详细的书面报告来完成这一过程。提交(table)文件是指,将文件正式提交议会记录(该短语来自将文件放在议会会议厅中央的桌子上的行为)。这份书面报告为议会进一步审议议案提供基础。委员会的建议可能会被纳入议案,也可能不会被纳入议案。在此过程之后,议案将在其余的程序中继续推进。

提交:将文件正式提交议会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