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龄称谓

三、年龄称谓

古人以十年为一个年龄段,并冠以称谓,这些称谓,成为人生阶段的标志。称谓如下:

初生:称婴儿。

不满周岁:称襁褓。

二至三岁:称孩提。

童年:称总角或垂髫。

少年:称束发。

二十岁:称弱冠之年,已成年,但体犹未壮,故称弱;冠,指成年。

三十岁:称而立之年,有独立生存的能力了。

四十岁:称不惑之年,能明辨事理。

五十岁:称天命之年,学有所成,懂天地世道一般规律。

六十岁:称花甲之年,六十年为一花甲。

七十岁:称古稀之年,人生七十古来稀。

八十岁:称杖朝之年,五十杖于家,六十杖于乡,七十杖于国,八十杖于朝。

八十八岁:称米寿,八十八叠加起来就是个“米”字,故称米寿。

九十岁:称耄耋之年,八十岁到九十岁合称耄耋之年。

九十岁:称白寿,即百字少一横,为“白”字。

一百岁:称期颐之年,百年曰期,侍养曰颐。

一百二十岁:称花甲重开。

一百四十岁:称古稀双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