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非命之丧

三、非命之丧

寿终正寝,也就是人死于正命,是白喜事,而年龄未满“花甲子”(60岁)死亡的,称作“短命鬼”;在外头死亡的或遭难而死于非命的,称作“野死鬼”。这两种死者,不得进入祠堂举行葬礼,只得在祠堂外的空地上搭个棚子陋葬。

不满60周岁的死者,后人不披麻戴孝。就是上了年纪的人客死他乡,也不准进村,更不准进祠堂。所以凡年老的人在外重病者,奄奄一息时,要尽快送回家中落气而亡,这才算是寿终正寝。目的就是不做“野死鬼”,能入祠堂受祭。

当然,随着新农村建设,旧时传统民俗正在发生悄然变化,文明新风逐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