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纸发行的发展历程
本处只介绍新中国成立后报纸发行的发展历程。从新中国成立至今,报纸发行的发展历程从表现的不同来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分界点分别为1950年2月13日、1985年。
第一阶段:1949年10月1日—1950年2月13日
从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成立到1950年2月13日,这一阶段中国报纸发行工作的特点是旧模式延续为主以及全国性新模式的酝酿。所谓旧模式延续为主是指,在这几个月的时间里,国家并未对这一领域的工作有实质性的变动,全国不管是已解放还是未解放地区基本是延续着原有的发行模式。同时值得注意的是,此时新的发行方式已经在酝酿。在这期间,召开了两次重要会议,其中一次是1949年12月17日至26日的全国报纸经理会议,在该次会上确定了“邮发合一”方针。该会议指出,“报纸发行工作,应学习苏联及我国东北、山东的经验,逐步地全部移交邮政局办理”,从而实现“邮发合一”,即邮局将邮件与报纸一起在全国邮政网络上寄送——“邮”与“发”工作合到一张“网”上。1949年12月10日至28日,第一次全国邮政会议召开,这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报刊发行问题的决议》,决定采取“邮发合一”方针。
第二阶段:1950年2月13日—1985年
这一阶段的特点简单讲是“邮发合一”的全国推广并获得了较普遍采用。
1950年2月13日,人民日报社与邮电部邮政总局签订《关于报纸发行工作的协定》,开始将发行工作全部移交给邮局,全国范围内的“邮发合一”工作正式开始。1952年,邮发报纸比率已达到当时全国报纸总数的85.5%。
当时,经邮局发行所花的费用比报社自办发行要多,但从另一角度看,邮发更好地满足了当时党的宣传工作以及全国群众读报需要,因为邮局“点多面广”的全国性网络是报社所没有的。同时,报社能够专心办报,省去许多烦琐且自身难以做好的工作。历史地看,“邮发合一”这一政策对于中国报业的宣传功能发挥、中央指导全国工作都有很大贡献。从对报业的积极作用来说,则是扩大了发行范围,增加了发行量。直到今天,邮发仍是中国报业发行使用率最高的模式。
第三阶段:1985年至今
这一阶段我国报纸发行最大的特点是渠道多元化。
渠道多元化即委托发行(委托给邮局及其他发行机构)、自办发行以及两者间任意结合等形式。
历史地看,我国报纸发行渠道多元化是以“邮发合一”体制被打破为起点的。
1978年后,报业规模增长很快,邮局发行业务的盘子承担起来日益困难,另外,“邮发合一”自身还有诸多缺点,使报业越来越难以接受,具体如下。
一是邮局延缓交付订报费,使报社利益受损。实践中,邮局的发报刊局收取的订报费基本按月或季度与报社结算,比如收好未来一年的订报费后,在该年每月月底将该月费用交给报纸,剩下的费用依旧留在邮局的账上,其后每月照此办理,这就使邮局将大量资金控制在自己手上,从而获取流动资金,并坐收数额可观的利息。以南方日报社为例,1998年之前,邮局采取按月返还订报费的方式,使报社超过亿元的订报费被邮局无偿占用。
二是发行费率高。“邮发合一”体制下,邮局向报社收取报纸价格的25%作为发行费,但这一规定仅限党报,其他报纸还要偏高10个百分点以上。1987年,邮局决定调高发行费率,本埠报纸发行费率订阅为30%,零售为35%,外埠报纸发行费率一律为40%。以后,邮局还不断调高费率。如南方日报社1997年实际支付的发行费率为48.3%,1998年更是涨至58.3%。另外,据有关专家提供的资料,邮局还有一些规定,如报纸临时增版,要向邮局交增版发行费,因为邮局称此举增加了它的发行成本;因报纸工作延误没有按时出报的,要向邮局缴纳“报刊延误损失补偿费”;报纸停刊、降价需向订阅读者退款时,其中退款总额的15%须支付给邮局作为退款手续费;另外,还有不足3万份的报纸其发行费率要按3万份为基数来计算;等等。这些规定起码有部分使报社的利益受到损失。
三是邮发发行质量难以保证。邮局的主要任务是邮政业务,对于发行报纸只是连带业务,很难保证高的发行质量。这主要表现在:第一,投递时效难以掌握,如邮局职工早上8点上班,这就延迟了早报的投递,此外,由于邮局工作的一些局限,边远地区好几天的报纸往往攒到一天送到消费者手中等。第二,在邮寄、投送过程中往往有报纸破损、遗失等现象,损害了订户的利益。第三,由于存在邮局这样一个中间环节,报社无法及时、方便获得消费者的反馈,不能迅速、灵活改进采编工作。第四,邮局往往“拘泥”于自己的网络,难以依据报纸需要灵活开辟新的发行线路——其网络是根据邮政需要建设的,不可能完全符合报纸发行工作的要求,其也难有强的动机去建设新的网络,这就限制了报纸发行工作的开展。第五,邮局在征订工作上往往热情不高,不积极主动,而且邮局代理的报刊多,更难针对其代理的每份报纸进行针对性的推介。
由于以上诸多原因,报社日益难耐、矛盾日益突出,有报社提出自己参与搞一部分发行,但邮局不同意,意思是要搞就全部搞,完全脱离邮局。在这种形势下,1985年,洛阳日报社毅然摆脱邮局,成为全国第一家自办发行的报纸。其结果是发行质量有很大提高,如报纸投递时效性增强,城区订户收到报纸的时间平均提前了两小时;更加方便了订户,有些因住在楼上而不能及时收到报纸的,现在由于自办发行的送报到户也可以及时收到;发行费用显著降低,只有原来的18%。洛阳日报社自办发行的5年内,报纸发行量平均每年上涨10%,虽说不能全部归功于自办发行,但毕竟这里有自办发行的一份功劳。这样,洛阳日报社自办发行后收到好的效果,于是全国报社纷纷仿效,到1998年10月,全国已有800家左右的报社采取自办发行,占总数的39%左右。[1]
洛阳日报社在报纸发行方式上所做的探索,是报业生产经营自主权向其主体回归的表现,反映了在当时经济日益商品化、市场化的情况下,市场主体对其完整权利、对更高效市场运作的要求。它实现了中国报业发行渠道多元化、提高了发行效率、促进了邮发的改进提高、促进整个报业发行市场进一步完善,对整个报业的繁荣也起到了促进作用,洛阳日报社首家自办发行的探索对中国报业的贡献不可小视。
从洛阳日报社自办发行之后,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化,报业运作市场化程度不断加深,中国报业的发行工作日益灵活,报社都可以根据自身条件,选择最适合自身、有效的发行渠道。于是,中国报纸发行市场出现了渠道多元化局面。报社可委托发行,也可以自办,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将两者自由结合,比如,有的报社本埠自发,外埠委托给邮局或其他机构发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