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建集团的原因
总体来讲,传媒业集团化行为与一般产业一样,都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中追求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等的结果。鉴于中国传媒业的特有身份及发展实践,其集团化行为有特定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条。
(一)不得不然的原因
1.整合“散、滥、差”的资源,提高产业整体运作水平
1995年前,中国整个传媒业有2000多家报纸、9000家左右期刊、3000多座电台和电视台等,其中绝大多数是一些县级台和规模不大的报纸、期刊等,基本上是低水平重复建设,每家传媒的资源质量都不高;内容产品质量低;规模小导致没有规模经济;相互之间往往恶性竞争,同一行政区域市场尤烈。面对整个传媒业“散、滥、差”的局面,国家、传媒业从上到下基本达成共识,必须对整个传媒业进行整合,以提高产业整体质量与运作水平。在国家其后的相关政策里,此思路一个比较常见的表述是:“组建集团,根本上是以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进一步壮大实力,增强活力,提高竞争力。”
2.有利于国家加强对传媒业的宏观管理
应该说,将传媒组织集中到更少数量的集团之下,有利于国家对传媒业的宏观管理,有利于传媒业舆论导向任务的完成。
3.应对境外竞争的需要
中国作为一个十几亿人口的市场,有着巨大的获利空间,是很多境外传媒资本都急欲进入的,而一旦这些传媒进来,其较高的经营水平、市场竞争力以及相对雄厚的资金实力等肯定会给中国传媒带来竞争压力。同时,我国当下正在努力加大国际传播力度,在全球塑造国家形象与争夺舆论话语权,在经济发展方面要“走出去”开拓海外市场,这些都涉及与境外传媒的竞争。相对而言,我国的传媒组织往往“散、滥、差”问题严重,规模与实力等均有不足,在这种情况下,整合资源打造集团以增强竞争力也是一个不错的举措。
4.传媒业自身在市场经济环境中,由于发现组建集团的益处而自发产生需要
改革开放至今,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现象也在中国传媒业运作过程中不断出现,传媒组织发现了这种现象,于是在获取更大经济效益动机的驱使下,它们自身也产生了组建传媒集团的要求。
(二)组建集团可获得的益处
从理论角度看,组建集团还可以获得系列益处,主要有以下几种:第一,从社会效益的获取上讲,可以在同一个集团内部调整内容产品结构,完善内容产品的受众定位与内容定位,形成有效组合,以更好地满足大众精神需求,获取更大的社会效益以及经济效益;第二,纯从经济效益上看,其好处为可获得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因为大报、大台兼并了小报、小台后,获得了它们的资源,可以增大一些报纸、电台、电视台的规模,获得规模经济,一些单位可以增多内容产品种类,获得范围经济;第三,组建集团是中国传媒业的一个契机,可以借机改善内部的体制与机制。像中国报业组建集团后,大部分从总编辑负责制转化为社长领导下的总编辑、总经理分工负责制,实现采编、经营独立运作的体制,更加符合传媒业的双重属性以及市场经济环境中传媒业的运作规律;第四,整合成集团后,原有的一些独立主体的市场竞争变成了集团内部的互相合作,避免了恶性竞争带来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