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地方本科院校在开展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障碍
(一)新型本科院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的机制还不够健全
在机制障碍中,一是高校内部缺乏相关激励。尽管新型本科高校基于发展需要,普遍重视产学研合作等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式,但是由于科研评价体系和分配制度等管理制度建设滞后以及相关激励政策不明确,大部分教师产学研合作积极性不强,参与意识淡薄。二是用人评价、选拔人才和科研评价机制存在不科学因素。目前大部分普通高校的职称评聘制度、科研工作量考核、科研奖励机制和在选拔人才时存在一些盲目重视学历而忽略科研能力的问题。三是只看中博士、硕士、教授的数量,而不是按照实际需要和学校自身的条件引进人才,使引进的人才没有发挥实际的作用。虽然新型本科高校拥有明显的学科优势和人才优势,但评价机制、人事管理制度以及科研资源分配机制不健全,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科研人员松散孤立,申报项目规模小而数量多,研究方向纷繁杂乱,制约了科研项目的增大增强,使得大团队的跨学科联合科研攻关受限,很难真正实现科研创新的学科形成优势互补和交叉集成的效应。
(二)信息不对称阻碍了新型本科院校成果直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由于信息不对称,新型本科院校科研方向与经济社会需要脱节,使得新型本科院校科研成果被“搁置”,而中小企业又无法在市场上寻找到自己切实需要的科研成果,造成成果转化率与科研平台以及机构的实际社会效益呈“双低”的局面。因此,尽管各方有合作的意向,但由于掌握着不同的信息,难以实现科研与经济社会需求协调一致。为了获得所需的信息,就必须增加成本,因而容易导致合作失败。此外,信息通道不畅在组织内部也会造成目标冲突、资源浪费、成本增加、效率损失。
(三)目标差异影响了新型本科院校服务经济社会的绩效
企业是追求利润的行为主体,总希望通过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来取得更多的经济效益,因此往往会选择市场规模大、研发周期短、利润高的项目。高校除了追求项目科学创新价值外,更注重接触企业实务、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二者目标不一致,在合作时存在较多分歧,从而影响高校开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的绩效。
(四)新型本科院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
有研究指出,新型本科院校的社会服务面向定位相对清晰而合理。但从提供的社会服务来看,新型本科院校提供“共享设备或设施”“联合订单培养人才”“专业教师到企业兼职工作”“共享专利、技术、信息等”“提供决策咨询服务”“提供专业培训服务”“提供技术服务”的比例分别为81.4%、65.7%、55.9%、42.3%、35.3%、28.4%、25.5%,其中占比较高的均为科技含量低和应用价值不大的传统服务内容,而区域经济发展所需要的产品创新、应用研发、技术服务等占比较低。导致这种状况的根本原因在于新建本科院校的教师社会服务意识不强,服务能力欠佳,而这也是大部分新型本科院校校企合作难开展、社会服务难深入的一个重要原因。[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