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具体性原则
2025年10月13日
四、具体性原则
所谓具体,就是要求我们在制定课时教学目标时,必须明确、具体、有针对性,即根据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的要求、教材内容和学生的特点,根据所教学生的共同基础,以及兴趣、习惯等,把教学目标具体化;同时还要求正确理解和把握学习水平,准确选择和使用行为动词。对各学习目标水平以及相应的行为动词,要在深入理解和准确把握学习水平要求的基础上,选择和使用相应的行为动词,在分析具体内容标准中的目标水平时,一般可以通过描述“标准”的动词来判断其学习水平要求,如“概述、阐述、说明”等对应于理解水平,“描述、说出、识别”等对应于了解水平。
明确性、具体性是我国基础教育教学中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则。根据行为学的定义,认为教学目标是学生学习终了时所表现出来的行为变化结果,因此编写教学目标要考虑目标描述的行为化。例如,学生实验的教学要考虑到学生的实际操作技能的训练和要求等。用非常具体的语言描述教学目标,是物理教学目标的特点之一。目标叙述得越明确,教师对教学目标的把握就越准确,对目标实现状况的检验就越可靠。
在教学目标设计时,不能用课程的具体内容标准代替教学目标。课程的具体内容标准是课程目标的具体化,但它不是详细的、具体的教学目标,因此不能以具体内容标准来代替教学目标,而应根据课程目标、课程具体内容标准和教学实际来设计教学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