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法律
狭义上的法律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其中,全国人大制定、通过的规范性文件称为“基本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通过的规范性文件称为“普通法律”。我国的法律中绝大多数涉及行政权的设定及行政组织、行政权的运作以及对行政的监督和救济,涉及公民的行政权益。这些规范都是行政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作为行政法的渊源的表现形式有:(1)法律在整体上具有行政法性质。如《国务院组织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等。(2)法律中的部分规范具有行政法性质。如《婚姻法》中关于公民结婚、离婚要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等规定就属于行政法规范。(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