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行政诉讼程序
行政诉讼的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所遵守的步骤、方式和期限的总和,由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构成。行政诉讼程序以行政审判活动为内容,与行政审判活动相联系,是为审理行政争议案件而设立的诉讼程序,目的是为了保证审理结果的公正、合理、正确。
这里要注意行政诉讼程序与行政程序的区别,行政程序是指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时必须遵守的方式、步骤、空间、时限,行政程序反映了行政权的运行过程。行政程序与行政诉讼程序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程序,内容、目的、适用对象、表现形式、违反相应程序的后果都不同。而且行政程序比行政诉讼程序更简便易行,行政程序可能在行政诉讼程序中成为被审查的对象和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