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第15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这里“重大、复杂”的判断,也主要从被告的地位、原告的人数、诉讼标的、所涉重大的政治或经济关系等方面综合考虑。(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