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释的直接适用
2026年01月22日
二、司法解释的直接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即审判解释,是指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法律和有关立法精神,结合审判工作实际需要,对于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如何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所进行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解释,它是对法律的具体化。最高人民法院的审判解释权,是根据1981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人民法院组织法》第33条获得的。司法解释是我国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前调整社会关系、指导我国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对我国法律具体条文的补充与扩展,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法律存在着漏洞的情况下,司法解释具有填补漏洞的作用。作为法律授予最高人民法院的一项权力,司法解释虽然不属于创制性立法,但具有执行性立法的性质。因此,司法解释自然成为各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的法律依据。《若干解释》第52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应当在裁判文书中援引”。(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