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行政法规

三、 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制定、通过的规范性文件。根据《宪法》第89条第(一)项的规定,国务院可以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考虑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立法程序的沿革情况,现行有效的行政法规有三种类型:一是国务院制定并公布的行政法规;二是《立法法》施行以前,按照当时有效的行政法规制定程序,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务院部门公布的行政法规[23];三是在清理行政法规时由国务院确认的其他行政法规。[24]我国制定了大量的行政法规,其中绝大部分涉及行政管理,是行政法的重要渊源之一。行政法规的效力低于宪法、法律,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不得与宪法、法律相抵触,否则无效。